中国电信天津分公司2017年通信工程施工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天津分公司2017年通信工程施工服务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天津分公司2017年通信工程施工服务集中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天津市电信分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并且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中国电信天津分公司2017年通信工程施工服务集中招标项目
1.2 招标编号:ZJZB-2017-0394
1.3 投资估算额:11000万元人民币(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1.4 招标内容:天津市市辖范围内的本地网(不包括无线网设备、室内分布系统及微波设备施工)通信设备安装工程、通信管线工程施工服务。
1.5 承包方式:本项目均为甲供工程,中标人须包工、包施工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不包主要设备、材料。
1.6 工期要求:以建管单位(招标人或其下属机构)下达的具体订单为准,按期完成率>90%。
1.7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验收分为初验、终验两阶段验收或一次性验收,均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8 本项目划分为六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标段 | 实施区域 | 施工费 (不含税折扣后) |
一 | 省管本地项目(不含集团招标干线项目) | 1900万元 |
二 | 和平、河东、河西、南开、河北、红桥分公司 所辖区域 | 1900万元 |
三 | 滨海、宁河分公司所辖区域 | 1900万元 |
四 | 西青、津南、静海分公司所辖区域 | 1900万元 |
五 | 北辰、东丽分公司所辖区域 | 1700万元 |
六 | 武清、宝坻、蓟州分公司所辖区域 | 1700万元 |
合计 | 11000万元 |
注: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为1个。
1.9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费达到中标份额为止,服务期满重新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企业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标段一的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标段二至标段六的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维码清晰可识别)。
2.1.4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5 具备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6 业绩要求:提供合同或订单的签署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的同类项目施工业绩,累计发票金额须达到1000万元。
注: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及发票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协议或集中招标合同,须提供相应订单及发票。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1.7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 企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
(2) 项目负责人:提供1名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注册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 专职安全员:提供至少3名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效的有安全考核合格证(C类);
(4) 专业施工人员:提供至少20名施工人员,人员中至少包括3名具有电工资格证书,2名具有高空作业许可证(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证书)。
注:
1、提供(1)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2、提供(2)(3)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2015年12月1日前签订,至今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至少从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资格证书复印件;
3、提供(4)人员的花名册(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工种信息等)、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
4、以上所有人员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5、以上人员为本项目固定配备人员,一经确定不得擅自调离或更换,投标人如需更换,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建管单位(招标人及其下属机构),并征得建管单位(招标人及其下属机构)同意,未经同意,不得更换。
2.1.8 财务要求:
(1) 须具备近两年(2014年-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 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9 本地服务机构:投标人应在天津地区设有常驻机构且具有固定办公地点(提供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一年以上租期的租赁证明)或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完成本地常驻机构设置及办公场所的确定。
注:提供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1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6)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
(7)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的;
(8) 投标人在近三年有违反《廉洁投标承诺书》及《反商业贿赂保证书》行为的。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02月14日至2017年02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3.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兴华七支路9号天津电信旧办公楼招投标办公室。
3.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标书款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网上汇款则底单必须体现有银行电子专用章,该材料为汇款购买文件时提供);
(6) 税务信息表(见招标公告附件)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7)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见招标公告附件)并加盖公章;
(8) 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及税务信息表电子版。
以上证明文件需要在标书发售期内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纸质招标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申请人有特殊原因必须要求邮寄的,请发送邮件说明,在邮递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3月09日9时30分。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梨双路2号梨兴温泉度假酒店1楼大会议室。
4.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4.4 投标文件的语言:中文。
5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天津市电信分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兴华七支路9号
邮 编:300385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兴华七支路9号
邮 政 编 码:300385
联 系 人:张树旺
电 话:180*****780
电 子 邮 件:180*****780@189.cn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庙前直街支行
行 号:********0064
户 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账 号:3602 0010 1920 0328 213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17年02月14日
招标
|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