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钻机动力能源总包气代油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17年钻机动力能源总包气代油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长城钻探西部钻井有限公司2017年钻机动力能源总包气代油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 ||||||||||||||||||||||||||
项目编号 | ****-*******-GWDC-*******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招标项目介绍:钻机动力能源总包气代油项目是集团公司及长城钻探公司近几年重点推广的“10+5”节能减排项目之一。2016年公司已在苏里格地区及长庆地区开展了钻机动力能源总包模式的气代油项目的推广和应用工作,专业化的服务加上合理的激励约束制度不仅完全保证了井队生产所需,在提升动力服务响应速度、降低设备故障率方面也有长足进步,另外实施动力外包模式节省了钻机动力装备的购置费用和日常维护成本,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及社会效益。2017年长城西部钻井有限公司将在苏里格地区及青海地区继续推广应用钻机动力能源总包的气代油项目,中标服务商需为公司10部钻机提供动力总包气代油技术服务,预计费用为950万元。2.招标范围:长城西部钻井有限公司国内市场的自营队伍,包括苏里格自营区域及青海油田区域 。3.实施地点:苏里格自营区域及青海油田区域。4.工期:2017年2月至2018年1月5.服务内容:5-1.每部钻机提供2台天然气发动机组,输出功率810KW以上;5-2.每部钻机提供1台减压撬或气化撬,天然气现场存放设备(2台CNG管束车或1台LNG槽车或储罐);5-3.每部钻机提供不少于6名技术服务人员(含1名技术主管),负责动力设备、减压撬、天然气存放设备的日常管理、巡检、维护保养及修理等工作;5-4.提供天然气净化、压缩处理、运输(根据不同区域配备);5-5.为部分钻机提供天然气发电机组,为现场用顶驱装置供电,供电功率不小于600Kw;5-6.因项目实施区域较广,该项目服务包括以下两种类型:苏里格自营区域:钻机动力能源总包技术服务,包含钻机动力设备、人员技术服务及天然气供应、处理及储运服务。苏里格自营区域及青海油田区域:钻机动力能源总包技术服务,包含总包设备、人员技术服务、天然气现场供应及储运(中石油昆仑燃气供应以外区域)。6.技术要求:6-1.钻机动力能源总包气代油技术服务能够提供满足ZJ50L、ZJ50J、ZJ40L、ZJ40J钻机的钻井施工所需动力要求;6-2.CNG生产过程执行SY/T 6833-2011 《CNG加气站经济运行规范》及Q/SY 1261-2014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生产运行管理规范》;6-3.CNG运输过程执行GB 17258-2011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TSG R0005-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TSG R4002-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重装许可规则》,且运输企业具有当地危险货物运输资质;6-4.动力总包气代油项目现场管理符合SY 6925-2013《钻井用天然气发动机及供气站安全操作规程》。6-5.本次招标采取一体化大包方式。 长城西部钻井有限公司国内市场的自营队伍,包括苏里格自营区域及青海油田区域。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企业应有能源技术服务(或节能技术服务)相关资质(营业执照);2.只允许对CNG的储存、运输、压缩进行一次分包;3.CNG的储存、运输、压缩分包企业应有CNG生产、储存、销售资质;4.企业或GNG分包企业应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5.企业应有2年以上的气代油项目施工及服务经验;6.企业应有20口井次以上(或20个项目)的施工及服务经验;7.企业必须达到办理长城钻探市场准入的有效的HSE体系。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2月09日 08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02月15日 18时00分00秒 | |||||||||||||||||||||||||||
1.本项目编码为:GWZB2017FWG0011,项目名称为:长城钻探西部钻井有限公司2017年钻机动力能源总包气代油技术服务项目。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不拆分标包售卖。3.本项目只提供电子文档形式的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资料。4.若购买招标文件,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将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款电汇至本招标公告指定的帐号,过期不再发售。购买招标文件只接受电汇,不接受个人汇款;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电汇时,须在汇款摘要栏填写:“标书款”。5.电汇标书款后,请填写附件1“标书购买确认函”、附件2“投标人购买标书信息登记表”;将附件1的扫描件及附件2 的电子版发至liuyz.gwdc@cnpc.com.cn邮箱,所发邮件名称(主题)统一格式:“***公司 **项目标书购买确认函”,招标人将在收到标书款的第二个工作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招标文件发至附件2 所填项目联系人的邮箱。6.凡投标者,请于2017年02月09日至2017年02月1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将标书购置费缴纳意向发至liuyz.gwdc@cnpc.com.cn邮箱。招标人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招标文件发至投标人邮箱。特别强调:邮件名称请以规定格式填写,否则会延误您标书的发放。附件2所填邮箱地址需完全正确,否则会导致不能收到标书和项目澄清文件。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开发分行(行号:********5086 ) 账 号:1200 1835 1000 5250 5779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3月01日 08时30分00秒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3月01日0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东配楼三楼长城钻探招标中心招标谈判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壹拾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开标前36小时到达指定帐户。③投标人电汇,须在汇款摘要栏填写:“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本招标公告4.3③条款相同。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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