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赤峰市元宝山区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MGCH2017-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赤峰市元宝山区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赤峰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赤农发办字(2016)120号批准,准予建设,招标人为赤峰市元宝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施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赤峰市元宝山区2016年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土地治理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赤峰市元宝山区五家镇、元宝山镇
3、建设规模:五家镇。拐点坐标:
A.41°57′52.44″ 119°06′45.55″
B.41°57′56.38″ 119°08′07.50″
C.41°56′03.39″ 119°10′52.99″
D.41°56′42.04″ 119°10′00.72″
元宝山镇。拐点坐标:
A.42°17′50.17″ 119°12′10.86″
B.42°17′31.33″ 119°11′55.10″
C.42°17′14.28″ 119°12′13.86″
D.42°17′22.86″ 119°12′42.00″。
4、计划投资额:约622万元
5、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6、招标范围:以上全部内容。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聚氯乙烯PVC管材的生产能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注册资金4000万元以上的专业生产厂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叁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并且具有水利钻井资质的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附统一格式承诺书(承诺书.doc)。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此不良行为将在相关网站通告并告知建造师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公司及拟派驻项目经理三年内不得进入赤峰市元宝山区参与项目交易,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3本工程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4、以下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1 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4.2 由项目经理携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本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
4.3《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
4.4 提交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或本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4.5省外的施工企业须到赤峰市住建委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报名备案所需材料详见内蒙古建设网http://www.nmgjsw.gov.cn.
4.6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并携带第四点4.2—4.5款中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外的全部资料。
4.7联合体投标时:(1)-(4)、4.4款要求的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if !supportLists]-->(1)<!--[endif]-->联合体协议
<!--[if !supportLists]-->(2)<!--[endif]-->PVC生产厂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经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本人)、本人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本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岗位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C类考核合格证,以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有效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在报名合格后进行投标资格复核。
(4)水利钻井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钻井工长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5.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2月20日,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
5.2报名地点:赤峰市松山区天王商务楼D座4楼招标代理室
6、资格复核
6.1 请项目经理本人携带报名全部资料原件以及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和养老保险缴纳手册原件。
6.2投标资格复核时间为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7日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
6.3复核地点:赤峰市元宝山区财政局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另行通知,在内蒙古成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赤峰市松山区天王商务楼D座4楼招标代理室)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7.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赤峰市元宝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赤峰市元宝山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张存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成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赤峰市松山区天王商务楼D座4楼招标代理室
联 系 人:霍永建
电 话: ****-*******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承 诺 书
我公司 (公司名称)承诺:
拟派驻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 (姓名),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若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盖单位公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和盖章)
拟派驻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1、潜在投标人拟派驻项目经理若在招标项目中预中标人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任职,但项目停建或中标结果改变的,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市场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得投标报名。
2、若在投标报名后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驻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任职,须主动向招标人提出退出投标,可以不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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