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翁源县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的委托,对翁源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翁源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公务用车定点维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0万元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项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SGH17002)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以上第(3)、(4)点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其他要求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处理。(可参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2.5、4.3和4.4);

2、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供应商、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装订于响应文件正本中),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3、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并有效续存的企业(个体除外)或事业法人单位,且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2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股(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63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户名: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0088,开户行:建行翁源县支行。请填写拟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并在缴款单备注、用途或摘要上注明项目编号。(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报名)。

六、购买投标文件时持下述证件的复印件(均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并装订成册注明“××公司参与××项目报名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10日上午9:30(注:上午九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63号二楼开标大厅(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

九、开标时间:2017年3月10日上午9:30。

十、开标地点: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63号二楼开标大厅(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

十一、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2月20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翁源县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地址:翁源县龙仙镇前进路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751--*******

(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63号二楼开标大厅(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朱先生、张小姐

联系电话:****-*******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2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定点维修 公务用车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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