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至来宾公路管理养护设备招标公告
桂平至来宾公路管理养护设备招标公告
广西桂平至来宾公路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09〕8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投资人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法人为广西桂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由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广西桂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现对广西桂平至来宾公路管理养护用高空作业车及桥梁检测车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广西桂平至来宾公路管理养护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 HG2016-GL132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
标包号 | 采购设备名称 | 单位 | 采购 数量 | 技术规格 | 交货的地点 和时间 |
№.GKC | 28.9米高空作业车 | 辆 | 1 | 满足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技术要求 | 交货地:广西南宁市;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60天内。 |
№.JCC | 18米臂架式桥梁检测车 | 辆 | 1 |
5、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 | 备注 |
企业资格要求 | 1.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 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制造商,也可以是销售代理商。投标人若为销售代理商需具有生产制造商针对本工程的产品销售授权书(代理权证明)。 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 投标人独立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业绩要求 | №.GKC: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拟提供的同一型号高空作业车成功销售过5辆及以上,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累计销售的同一型号高空作业车不少于2辆。 №.JCC: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拟提供的同类型桥梁检测车成功销售过2辆及以上,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累计销售的同类型桥梁检测车不少于1辆。 | |
其他要求 | №.GKC:具备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JCC:具备生产厂家的设备生产资质—3C和公告。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存在被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或广西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广西行政区域内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市场销售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原件(出具的时间须在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日期之后,否则不予认可),确认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
6、评标办法:№.GKC: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JCC:综合评分法。
7、招标文件的发售:
7.1本项目招标人委托交易中心进行统一发售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及售标区,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五条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的有效证明材料)以及提交上述加盖单位公章的存档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要求存档原件一份)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胡工、彭工,联系电话:****-*******、*******、*******。
7.2招标文件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招标文件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及分标号);或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7.3招标文件费金额:招标文件售价?250元/本,售后不退;
7.4招标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7.5招标文件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所投相应标包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形式:现金(电汇)或银行保函,采用现金(电汇)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采用银行保函的,其投标保函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要求如下:№.GKC: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JCC: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投标人同时对多个标包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总额应满足所投所有标包的投标保证金标准的累加。
9、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同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7日北京时间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10时2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具体开标室房号将于开标三天前在中心网站及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并以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为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与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12、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桂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二楼203室
邮 编:530021
招标联系人:梁先生
招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联系传真:****-*******
13、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4、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行业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运输厅建管处、监察室
联系电话:****-*******、****-*******
招标人:广西桂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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