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关于重固镇新型城镇化咨询服务费(PPP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单一来源公示:关于重固镇新型城镇化咨询服务费(PPP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单位: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人民政府
采购项目名称:重固镇新型城镇化咨询服务费(PPP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17-z99896
采购内容:
本项目内容为重固镇新型城镇化PPP项目的事中事后管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组织投资认定会议,对新增项目进行立项论证,对已支付的金额进行投资认定;二是事中事后管理过程中零星的会议组织、专家咨询、沟通协调等工作。
采购预算金额:660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660000;)
供应商:上海投资咨询公司
供应商地址:延安东路1200号
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说明:
咨询服务费(PPP项目)
单一采购理由:
一是保护创新成果的需要。重固镇新型城镇化PPP项目作为上海市第一个PPP项目,其事中事后管理尚处在探索试行阶段,相关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性。由于探索试行过程中相关模式、经验、专利知识产权保护的需要,采购过程和内容不建议过早公开。二是严守政府机密的需要。重固镇新型城镇化PPP项目作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部分政府机密。为严守政府机密、保障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后续合作尽量不受干扰,本项目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提供。三是保持原有项目延续性的需要。重固镇新型城镇化PPP项目操作难度大、要求高、任务紧,为避免更换单位导致的衔接不畅、思路偏离、进度脱节等问题,相关业务只能由熟悉重固镇新型城镇化PPP项目操作实务的机构承接。本项目作为重固镇新型城镇化PPP项目的后续服务,建议保持采购单位的一致性。该公司2015年以来一直为重固镇新型城镇化建设(PPP项目)做项目咨询服务等工作。同时,对新型城镇化建设(PPP项目)在推进服务等方面已做了大量工作。因此,本项目基于保护创新成果、严守政府机密、保持原有项目延续性的需要,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提供,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单一来源采购可适用于本标的。
公示起止时间:2017-02-15至2017-02-22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可以在本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单位,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福泉山路628号 | 财政部门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福泉山路628号 |
联系人: | 石旭锋 | 联系人: | 刘一初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标签: 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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