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整治专项天润路东段工程绿化迁移招标公告
交通整治专项天润路东段工程绿化迁移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穗纪字[2013]33号文规定的小额建设工程规模有关规定,受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委托,由广州市天河区市政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天河地区交通整治专项天润路东段工程绿化迁移项目选取服务单位。
一、招标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市政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二、项目概况:因天河地区交通整治专项天润路东段工程建设需要,需对天润路东段工程范围内一批绿化进行迁移。项目相关详细资料请向招标联系人领取。
三、工程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四、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五、工作内容:对该项目范围内的绿化进行迁移和养护等工作
六、发包方式和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发包。计费根据2010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规范(2013-广东)、广州地区园林建筑绿化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及相关文件的规定。限价:报价书金额超过25万元为无效报价。
七、相关要求:
(一)竞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备丙级及以上绿化施工资质;
4、投标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责令停业的。
(二)竞标单位应提交的资料(投标文件):
1、投标书;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报价书;
6、类似相关工作业绩一览表;
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仪器、仪表、工具一览表;
8、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9、质量保证措施、进度控制措施、施工过程及售后服务方案;
10、服务承诺书。
上述需提交的资料文件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上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
八、提交资料的时间:2017年2月21日上午10:00-11:30
九、发包流程及确定中标人方法:
(一)建设单位依据投标人报送的资料,集体研究决定承包候选人,以综合评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中标单位,如有综合评分相同的单位,则取报价得分高者中标。评分原则如下:
1、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评分,具体得分分配:
资质得分0-10分,业绩得分0-10分,仪器设备得分0-10分,技术人员得分0-10分,工作方案得分0-30分。报价得分0-30分(具体详见综合评分表)。
2、投标人总得分=各分项得分之和。
(二)本次发包过程请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监查室派人员监督见证。
(三)询价结果确定三天内,在天河区信息网发布中标公示,中标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并在公示完毕后五天内由我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四)中标单位与发包人在签订合同后立刻组织开展工作。
十、发包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地点: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
投诉电话:***-********
十一、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天河区市政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点: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
联系人:余工
电话:***-********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
2017年2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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