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移新建工程PPP社会资本2招标公告

南移新建工程PPP社会资本2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国道310洛三界至豫陕界段南移新建工程PPP项目已通过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验证,已由三门峡市人民政府以三政文【2017】8号批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实施方案。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基础【2016】386、387号及豫发改收费函【2016】98号文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三门峡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三门峡市公路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国道310洛三界至豫陕界段南移新建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2采购。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编号:三财采购【2017】第13号总第2760号

三公资采【2017】18号

4、项目概况: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采购范围:确定国道310洛三界至豫陕界段南移新建工程PPP项目的社会资本2。项目公司拟由市政府指定的政府出资代表公路局局属企业三门峡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社会资本共同成立。其中,社会资本包括通过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社会资本1三门峡市财经投资公司和本次采购的社会资本2。社会资本1主要负责按照约定条件提供14.93亿元专项建设基金;社会资本2主要负责按照约定条件完成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等工作,合作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政府。

三、 采购需求

1、项目全生命周期:建设期42个月;特许经营期为30年(不含建设期,以开通运营日计算)。项目收费期限最终以河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复为准。

2、投资预算: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4万元,目前施工图设计已经通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审,近期可获得正式批复。施工图预算总投资约*******.27万元中,含建设期利息约61506.99万元,扣除建设期利息后投资约*******.28万元。初步拟定以下融资方案:(1)项目资本金由政府出资代表三门峡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亿元、社会资本1(另行安排采购)出资14.93亿元(已到位)、社会资本2出资13.29亿元,合计33.22亿元。(2)其余申请国内银行贷款。政府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1不参与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

3、项目规模:本项目路线全长约164.6公里。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一级公路技术标准。一般路段路基宽度24.5米。全线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其他桥涵和路基1/100。

全线挖方2862万立方米、填方1079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2852千平方米;特大桥9764米/6座,大桥15972米/50座,中桥684米/9座,涵洞138道;互通式立体交叉5处,分离式立体交叉19处,天桥34处,通道71处,管线交叉27处;隧道7042米/4座;平面交叉52处;收费站3处,服务区3处,养护工区3处,桥隧养护管理站1处,隧道泵房及变配电所5处,监控分中心1处。

4、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境内,连接义马市、渑池县、陕州区及灵宝市,是河南省干线公路网骨架,起着贯通东西的作用。路线总体走向为东西方向,东起于G310洛阳市境改建段终点,西止于老G310豫陕省界处。

5、运作模式:项目运作采取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方式。项目公司由政府出资代表三门峡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社会资本1和社会资本2共同出资组建,持股比例分别为30%、30%和40%。在实施机构三门峡市公路局(经市政府授权)与项目公司签订一个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合同后,由项目公司承担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政府。

目前,项目公司已经完成工商注册,政府出资代表持股100%,注册资金5亿元(暂未到位)。待完成本项目社会资本1、社会资本2采购程序后,社会资本1、社会资本2通过增加注册资本方式成为项目公司股东。增资完成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6.67亿元,其中,政府出资代表认缴注册资本5亿元,持股30%;社会资本1需出资14.93亿元,其中认缴注册资本5亿元,持股30%,剩余9.93亿元记入项目公司资本公积;社会资本2需出资约13.29亿元,其中认缴注册资本6.67亿元,持股40%,剩余约6.62亿元记入项目公司资本公积。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等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等服务可以由社会资本2自行承担,不再招标。上述施工、货物等服务由社会资本2自行承担时,其价格将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

6、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本项目由政府承担最低需求风险,同时设置超额收益分成机制。为更明确表示最低需求量风险、超额收益分成机制,设置社会资本2项目资本金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的上下限。

社会资本2资本金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基数确定为7%(最终以中标报价为准,下同)。下浮20%为下限;上浮20%为上限。

以预期财务费用支出为条件,将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社会资本2项目资本金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达到收益率下限的营业收入定义为最低需求量,社会资本2项目资本金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达到收益率上限的营业收入定义为超额分成量。

当本项目营业收入低于最低需求量且绩效考核达到绩效标准时,由政府全额支付收入缺口,若当年绩效考核达不到约定绩效标准,将按一定原则扣减政府补贴支付金额;当实际收入高于超额分成量时,由政府和项目公司按照设定的阶梯式分配原则进行分配,政府超额分成所得直接纳入市政府财政收入。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申请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财务要求: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经审计总资产不少于90亿元,净资产额不少于25亿元(以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为准),最近连续三年(2013-2015年度)每年均为盈利,以上要求应当提供具有法定资格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投融资能力要求: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须提供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针对该项目不低于85亿元的贷款意向书或贷款承诺函。

4、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由检察机关(申请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人和授权代表,查询时间为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2)本次采购不接受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信用评价等级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的申请人报名。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5、资质要求: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且必须为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

6、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7、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公司中所占的股权比例不低于20%(含20%);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采购人对申请人的财务要求和资质要求,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4)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5)联合体成员(金融机构除外)均应满足采购人对申请人的合格申请人要求、财务要求、信誉要求的(1)和(3)条。

(6)允许金融机构(含基金管理人)以联合体成员身份参与资格预审。金融机构须具有金融机构许可证,且净资产大于7亿元;基金管理人参加资格预审的应具有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净资产大于5000万元。允许金融机构(含基金管理人)同时应满足合格申请人要求、信誉要求(1)和(3)条。

五、资格预审方法

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六、政府采购政策

1、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无;

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外方社会资本应按照我国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优先采购我国货物和服务。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门峡市崤山路西段28号开发区电子城西侧)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形式参与资格预审需提供)等。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三门峡市崤山路西段28号开发区电子城西侧)。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项目资料目录

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2、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3、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核意见。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其它相关审批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路中段28号

联系电话:****-*******

采 购 人:三门峡市公路局

地 址:三门峡市虢国路东段

邮 编:472000

联 系 人:白先生、杨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企中心B座三楼东

邮 编: 450002

联 系 人:冯军立、付桂梅、路亮、张宁

电 话:****-********180*****228180*****215

传 真:****-********

采购技术支持单位: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C座5层

河南分公司地址:郑州市高新区总部企业基地93号楼5层

联 系 人:吴柳 卢洋阳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资本 国道 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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