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241(原省道S216)至玉林市福绵服装工业区公路施工招标公告

国道G241(原省道S216)至玉林市福绵服装工业区公路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国道G241(原省道S216)至玉林市福绵服装工业区公路(K3+300~K6+253)(重)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241(原省道S216)至玉林市福绵服装工业区公路(K3+300~K6+253)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G241(原省道S216)至玉林市福绵服装工业区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玉发改工交【2015】7号)批准建设,《玉林市人民政府研究福绵区天河路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纪要》(玉政阅【2016】55号)调整项目建设单位为玉林市福泰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银行贷款。招标文件已经玉林市交通运输局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国道G241(原省道S216)至玉林市福绵服装工业区公路(K3+300~K6+253)(重)

项目编号:GSZBEF-*******(重)

国道G241(原省道S216)至玉林市福绵服装工业区公路(K3+300~K6+253)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和福绵区境内,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 km/h,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全线路基宽24.5米,路面宽4×3.7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

项目计划工期:12个月。

招标范围:土建工程施工,包括路基、路面及附属设施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路段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一级的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且具备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未承担有在建项目。

3.3业绩要求

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自2013年12月1日起,作为独立承包人,至少中标过一项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一级或高速公路施工项目。

3.4 投标信用评价等级属C级以上(含C级)且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被限制参与投标受惩黑名单的企业,可对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号)及《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15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43号)的规定执行。按照桂交建管发[2016]59号第十九条规定,初次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单位,既无全国综合评价等级也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等级的,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到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办理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的确定。

3.5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及《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的投标人在对本项目投标时,仍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发布的名录中的,不得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3.6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投标人须出具由人民检察院出具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贿赂犯罪证明原件。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可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单位介绍信原件,【以上未注明原件的资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资质证书除外),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以上资料检查合格后才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黄工、彭工、胡工,联系电话:****-**************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成参考资料,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3000元,请报名人持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上述资料售后不退。

4.4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U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沿天河东路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将所需提问的问题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招标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3月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质疑与投诉的,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执行。

8.联系方式

(1)招标人:玉林市福泰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玉林市福绵区政府往玉林方向500米(福泰公司)

邮政编码:537023

联系人:陈庚贵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72号6楼

邮政编码:530022

联系人:温工

电话:****-*******

9.交易服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监督部门

(1)玉林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玉林市一环东路192号

电话:****-*******

(2)玉林市福绵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玉林市福绵区财政局

电话:****-*******





招标人:玉林市福泰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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