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李熙桥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项目设计费采购谈判公告
绥宁县李熙桥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项目设计费采购谈判公告
绥宁县李熙桥镇人民政府的绥宁县李熙桥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项目设计费采购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绥宁财采计【2017】0038,委托代理编号:HNZJC2017-FW (SN)-012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进行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绥宁县李熙桥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项目设计费采购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绥宁财采计【2017】0038
委托代理编号:HNZJC2017-FW (SN)-012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
标的名称 | 数量 | 备注 |
绥宁县李熙桥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项目设计费采购 | 一项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的物 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项目设计费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 | 1. 交货时间:按采购人通知 ⒉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⒊设计款的支付与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 是(√) 否( ) | 是(√ ) 否( )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备社会保险缴费的有效证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须具备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详细见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二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红章)二套。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02 月 17 日下午 17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绥宁县财政局大院内)。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 2017 年 02 月 22 日下午17:00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绥宁县李熙桥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阳先生
电 话:181*****959
地 址:绥宁县李熙桥镇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夏小姐
电 话:****-*******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招标
|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