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迪汽车等招标公告
奥迪汽车等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C-CZB05010
项目名称: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就2005-2006年度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在京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汽车维修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1、招标目的: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在京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专修及日常维修保养选择定点维修厂。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分两类,共8包
第一类:具有汽车制造厂商授权证明的汽车维修企业。包括:
第一包:一汽奥迪系列;主修车型含奥迪A6
第二包:一汽大众系列;主修车型含捷达
第三包:广州本田系列;主修车型含雅阁、奥德赛
第四包:一汽丰田系列;主修车型含柯斯达、皇冠、花冠
第五包:上海通用系列;主修车型含君威、别克GL8
第六包:上海大众系列;主修车型含帕萨特、桑塔纳
第七包:沈阳金杯系列;主修车型金杯
第二类:综合类汽车维修企业。包括:
第八包:综合类汽车维修企业;主修车型不限
说明:第一类:具备能力维修上述第一至七包所列车型并具有相应汽车制造厂商授权证明的汽车维修企业;第二类:具有能力维修上述第一至七包所列车型及其他车型但不具有相应汽车制造厂商授权证明的综合类汽车修理企业。本次招标不含车辆保险维修业务。
3、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要求;
2)投标人应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虽不是独立法人,但得到独立法人的授权,且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的维修企业。投标人须具有北京市汽车维修企业一类资质;
3)投标人经营面积须在2000m2以上;
4)投标第一至第七包的投标人须具有相应汽车制造厂商专修授权证明(指4S店或专修授权证明);
5)投标人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维修服务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北京市(北京市六环路以内)。
4、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文件将被拒绝。
5、投标人须在同类范围内投标;同时包含第一、第二类范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两包(含)以上的须以包为单位单独报价并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同时注明包号并单独封装,综合报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05年7月20日至2005年7月29日每天8:30-11:00;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登记并申请领取免费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出示本年度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份。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5年8月16日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逾期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招标人拒绝或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开标地点:金台饭店金尊厅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38号
单位: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宏庙胡同9号中宇饭店215房间
邮编:100032
联系人:卢先生、孙小姐
电话:010-********、********-215
传真: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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