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级机构为其提供评级服务招标公告
评级机构为其提供评级服务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致: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灵璧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 灵璧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选取评级机构为其提供评级服务的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担任灵璧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选取主承销商项目发行信用评级机构,按约定出具《信用评级报告》。
(2)保证《信用评级报告》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
(3)招标代理费用、评标专家费等由中标单位支付。
2、服务周期
项目所需要的全过程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依法成立,持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证照。
(2)具有中国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资质或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资质。
(3)具有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信用评级体系和方法。
(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或出现重大风险事件及被处罚记录。
(5)具有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和人员配备,能按时保质完成评级任务。
(6)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7)具有公司债券评级资格,评级结果可以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使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如你方对本招标项目感兴趣,请于2017年2月15日至 2017年3月6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本投标邀请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到 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环路与西环路交叉口东侧50米)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资料费为人民币500元,投标人可以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入或者以现金的方式存入指定账户同样有效。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3)开户名称: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灵璧支行
银行账号(标书费):************************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7日9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次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大厅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璧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灵璧县灵城镇 地 址:灵璧县农机局宿舍43号
联系人:崔秀秀 联 系 人:柴经理
电 话:177*****130 电 话:139*****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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