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度车辆定点维修单位招标公告

2017-2018年度车辆定点维修单位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莱芜检验检疫局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局2017-2018年度车辆定点维修协议供货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名称:2017-2018年度车辆定点维修单位招标

  编号:LW*******

  二、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2017 -2018年车辆定点维修单位。

  投标单位应在规定的时段内到我局对车辆品牌、型号、车况等进行查看,分别提交保养费用明细表和常用配件价格明细表(均应注明工时费),表格格式自行设计。

  四、投标要求

  (一) 投标人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良好的信誉、商业道德及售后服务能力。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满足维修需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的企业。

  3.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一年以上。

  4.投标委托。如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红章,复印件无效)。

  5.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和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 付款方式

  依据我方要求开据正规发票,按季度统一结算。

  (三)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编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针对每辆车分别提交保养费用明细表、常用配件价格明细表。报价应包含税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并单独列明工时费。

  5.企业简介、业绩等。

  6.服务承诺。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投标文件全部装入一袋密封,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章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联系人和电话,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五)评标。

  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小组负责。

  2.评标小组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在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至少两家企业作为协议供应商。评标小组将依据以下因素进行评标:报价、经营业务范围、服务承诺及经营信誉 、业绩等。

  五、投标方式

  1.公告时间:

  2017年2月16日-3月7日。

  2.现场查看车辆时间:

  2017年2月27日-3月3日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3月8日15:00

  投标地址:莱芜市文化北路17号,莱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室。联系人:宋平,联系电话:****-*******

  3.具体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莱芜检验检疫局

   2017年2月16日

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定点维修 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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