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加热器招标公告
电磁加热器招标公告
第一采油厂电磁加热器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T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一采油厂电磁加热器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种类及规模:物资采购项目: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主要是物资采购管理部委托采购的电磁加热器采购项目,其主要用于40m?储罐及输油管线原油加热。功率分10KW/20KW两种,费用进需求单位生产成本,预计全年采购金额约180万元,本次招标采取框架模式定商定价选择1家供应商为我厂2017年实际采购供应商,后期根据各作业区生产需求分批次签订采购合同。目前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2 使用功能: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2.3 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2.4 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 交货地点:长庆油田第一采油厂生产区域内。
2.6供货期:供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按需求单位提出供货要求之日开始60天内完成供货。
2.7 其他:投标人提供项目安装所有材料备件,必要时需现场指导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投标企业应为招标产品生产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 200 万元(含)以上,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且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
3.3营业执照涵盖本次招标标的物相关内容;投标人应提供2014年至开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份石油用电磁加热器的销售业绩(合同和对应发票两项资料原件扫描件),招标人不接受未经现场使用的新产品;
3.4进入油田的供应商、施工商及服务商,均须在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近二个月内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或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不接受单独递交的“告知函”,需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在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官方网址:http://www.e-bidding.org)在线售卖。
潜在投标人登陆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应认真阅读有关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须知,提交报名资质,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支付标书费。若采用其他方式支付,请上传缴纳凭证至国信创新平台。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随缴纳凭证上传一般纳税人证明和相关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潜在投标人可以持标书款支付凭证,到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66号帝都大公馆(成长大厦)21层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可携带付款凭证直接到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66号帝都大公馆(成长大厦)21层财务室领取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发票。
在国信创新平台上操作的一切事宜,包括注册、报名和支付标书费等,都请联系指定负责人。
国信创新平台服务支持电话:400-0809-508 (电话服务时间:周一~周五 9:00-18:00)。
购买时间:请于2017年2月16日至2017年2月21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套。
4.3如有问题请联系:张益超 ***-********-***
4.4标前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要求澄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需要澄清的问题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xzbsxfgs@163.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天地时代广场B座西段15楼(详见会场指示牌)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缴纳。
5.4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 “GXTC-*******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17年3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天地时代广场B座西段15楼(详见会场指示牌)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
联 系 人:张锋忠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联络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66号帝都大公馆(成长大厦)21层
邮政编码:710067
联系人:张益超
联系电话:029-85239977
邮箱:gxzbsxfgs@163.com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号:7252 2101 8260 0132 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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