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聋哑职业技术学校房屋(办公综合楼)及国有土地原聋哑职业技术学校实验用农业用地招标公告
原聋哑职业技术学校房屋(办公综合楼)及国有土地原聋哑职业技术学校实验用农业用地招标公告
宿州市特殊教育中心(原宿州市聋哑职业技术学校)
公开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SZYQZZ-*******
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宿州市特殊教育中心的委托,现对宿州市特殊教育中心(原宿州市聋哑职业技术学校)现有办公楼及土地(国有土地及农业用地,含水塘)进行公开竞价招租,欢迎具备条件的承租人参加竞租。出租人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 出租标的简介、租赁期限等:
本次招租共分为2个标的包,具体如下:
包号 | 标的名称 | 亩数 | 建筑面积约(㎡) |
第1包 | 原聋哑职业技术学校房屋(办公综合楼)及国有土地 | 20.8 | 4560 |
第2包 | 原聋哑职业技术学校实验用农业用地 | 92.4(其中含50亩水塘) | / |
备注: 1、租金底价、竞租保证金详见竞价招租文件。
2、出租房屋的实际面积如与招租公告中公示的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可移交面积为准,不调整房屋中标租金;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房租。
3、租期:30年。
4、房屋及现有土地出租时以现状交接,出租人不承担现状以外的任何义务。意向承租人应在报名前对租赁房屋及土地进行实地踏勘,并可就有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拟出租房屋及土地范围、公示的面积并认可拟出租房屋现状及招租要求,出租方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5、租赁房屋的清场工作由出租人负责。
6、承租人不得对原房屋进行拆除,可进行局部整修。学校内国有土地可用作工业建设,建设前需报规划审批,此项工作由承租人完成。学校试验用农业用地使用性质不得改变。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报名及竞价招租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6日至2017年2月2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接受报名),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
2、竞价招租文件获取地点(有形建筑市场):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宿州市淮海大道东方宾馆北三楼业务三股)。
请于规定时间内领取竞价招租文件(竞价招租文件费免费)。
注:企业授权委托人领取招租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领取招租文件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四、竞价招租开始时间及地点:2017年2月28日15:30时整,在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宿州市淮海大道东方宾馆北三楼开标大厅)进行公开竞价招租,请拟参加竞价的承租人准时参加。
六、联系方式
出租方:宿州市特殊教育中心
联系人:尹主任 电话:189*****048
招租代理机构: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坤 电话:151*****452 ****-*******
2017年2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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