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警用装备、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防毒面具招标公告
关于警用装备、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防毒面具招标公告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所需警用装备、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防毒面具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警用装备、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防毒面具公
开招标采购
2、招标编号:2017(2016)-9-76-G
3、招标内容及预算: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第一包 | ||||
序号 | 品 名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小计(元) |
1 | 臂盾 | 120个 | 600 | 72,000 |
2 | 防暴盔甲 | 20套 | 1,500 | 30,000 |
3 | 防暴头盔 | 20顶 | 180 | 3,600 |
4 | 防弹背心 | 80件 | 1,500 | 120,000 |
5 | 防弹头盔 | 80顶 | 1,100 | 88,000 |
6 | 灭火毯 | 2张 | 250 | 500 |
预算合计(元) | 314,100 | |||
第二包 | ||||
序号 | 品 名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合计(元) |
1 | 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 | 1台 | 20,000 | 20,000 |
第三包 | ||||
序号 | 品 名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合计(元) |
1 | 防毒面具 | 5套 | 2,500 | 12,500 |
第一包 技术参数 | |||||||||
序号 | 品 名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
1 | 臂盾 | 多功能臂式盾牌,又称臂盾,警用臂盾 重量≤1.8kg 尺寸:≥长69cm*宽30cm 材料:钛合金 握把连接强度:握把与盾体间的连接能承受500N的拉力。 臂带连接强度:臂带的搭合好后,臂带与盾体间的连接能承受500N的拉力。 耐冲击强度:盾体能承受147J动能的穿刺。 耐击打强度:能承受击打试验机的击打,击打点线速度为18m/s±0.3m/s,击打能量为342J±13J; 击打后盾体未能破碎或出现长度大于50mm的裂纹。 高、低温耐击打强度:盾体经低温(-30℃±2℃)或高温(±55℃±2℃)4小时处理后,5min内耐击打 强度符合要求。 功能 1、抗棍棒、坚硬物体击打 2、 防刀砍 3、 快速夺刀 4、镇暴破碎玻璃 5、臂肘攻击 6、超强攻击性 7、防护功能 8、炫目功能 9、照明功能 | |||||||
2 | 防暴盔甲 | 1、1层4mm厚泡沫+1层2mm厚铝板搭接层+1层4mm厚泡沫+1层5mm厚泡沫及软质吸能材料,护裆使用2mm厚整体铝板及软质吸能材料制作,四肢防护层使用工程塑料及软质吸能材料制作。 2、夹克套装样式。防护层部件均采用口袋安装方式,装、取非常方便,便于整衣泡在水中清洗。 3、前胸、后背防护层可以根据需要更换成防弹层或防弹防刺层。 4、采用永久性阻燃面料无毒、无味,上千次清洗后阻燃性能仍不减弱。 5、防护部位有:(1)护前胸、(2)护后背、(3)护前裆、(4)护肩、(5)护上臂、(6)护肘、(7)护小臂、(8)护胯、(9)护大腿、(10)护膝、(11)护小腿前、(12)护小腿后。 6、适用于165-185cm身高穿着,重量≤5kg。 7、前胸、前档及后背>0.10㎡、上肢(含肩、肘):>0.18㎡、下肢(含脚背):>0.30㎡。 8、结构连接强度:插扣强力:>500N、尼龙搭扣的扣合强度:>7.0N/cm2、连接带强力:>2000N。 9、耐冲击性能:以120J动能冲击,防护层不破损、开裂。 10、击打能量吸收性能:以100J的能量冲击,胶泥压痕深度≤18mm。 11、适应环境温度-20℃~+55℃。 12、执行公安部《GA420-2008防暴服》标准。 | |||||||
3 | 防暴头盔 | 1、材质:壳体使用工程塑料制作,缓冲层使用泡沫加软质吸能材料制作,面罩使用PC材料制作并经防雾处理。 2、产品结构:由壳体、缓冲层、衬垫(能拆洗)、面罩、佩戴装置(系带、下颏托、佩带扣和盔顶悬挂系统)、护颈等组成。 3、规格:小(S)适用头围尺寸 540-560mm、中(M)适用头围尺寸 560~580mm、大(L)适用头围尺寸 580-600mm 4、颜色:壳体表面颜色应为藏蓝色,盔体上印有“警察”字样。 5、外观:警用防暴头盔外表面涂层应均匀平滑,表面无杂质、起泡、脱皮、剥落等缺陷。 6、佩戴装置:系带应与壳体固定连接,系带宽度应为20mm±2mm。佩戴扣的开启闭合功能应方便可靠,能有效调节系带松紧程度。系带应能承受900N的拉伸负载,加载过程中系带不应出现撕裂、撕断、连接件脱落、佩戴扣松脱的现象,系带伸长量应小于等于25mm,卸载后佩戴扣应能正常使用。盔顶悬挂系统应保证通风透气,便于调节。 7、透光率性能:头盔面罩透光率≥85%。 8、面罩的光畸变最大量应小于等于5′。 9、耐穿透性能:应能承受88.2J能量的穿刺,穿刺时落锤不应穿透警用防暴头盔与试验试验头模产生接触。 10、阻燃性能:壳体外表面续燃时间应小于等于10s。 11、头盔质量≤1.60kg。 12、执行标准:《GA294-2012警用防暴头盔》。 | |||||||
4 | 防弹背心 | 1、材质:55层高性能聚乙烯纤维无纬布+1层0.5㎜厚PC板+5mm厚泡沫。 2、产品结构:产品应由藏蓝色外套+保护套+缓冲层+防弹层+缓冲层组成。 3、防护等级:3级。 4、防弹层防护面积:≥0.3㎡。 5、外观:防弹衣的外套应无破损、浮线、漏针、防弹层的保护套应无破洞、破损等缺陷;软质防弹层表面应平整、无局部隆起、皱褶等缺陷。前胸应可以加装防弹胸插板,提高防弹性能(加插防弹钢板防弹等级达到3级)。 6、穿着灵活性:防弹衣应穿着灵活、易于穿脱,穿着后应不能使两臂的自由运动及人体跪、跳、蹲、俯仰、转体等动作受到限制。 7、防弹性能:使用79式7.62㎜轻型冲锋枪、51式7.62㎜手枪弹(铅心),分别在5m、10m距离进行常温、高、低温和耐浸水性试验、防弹层全部符合要求(防护等级3级),在各种环境条件有效命中的情况下,防弹层不穿透,在背衬材料上形成的最大凹陷深度≤20mm。 8、重量:≤3.50kg。 9、使用环境温度:-20℃~+55℃。 10、执行标准:《GA141-2010警用防弹衣》标准。 | |||||||
5 | 防弹头盔 | 1、结构:头盔由盔壳、盔罩、下颏带、头盔悬挂系统构成。 2、防护等级:公安部GA293-2012《警用防弹头盔及面罩》2级防护等级(即防国产五四手枪发射的五一式7.62mm铅芯弹射击) 3、防护面积:0.13㎡; 4、重量≤1.5kg 5、头盔采用特殊外壳加芳纶材料复合而成,以增强芳纶纤维的抗紫外线能力,降低防弹头盔老化速度; 6、头盔盔体与悬挂件的联接采用三点固定方式。通过金属螺钉、螺帽与盔体联结固定,形成舒适牢固稳定的防护结构,连接附件所用金属螺钉为1cr13合金材料。 7、下颏带、头盔悬挂件系统组件完整,紧急脱扣应脱解方便,下颏带和帽口可调。头盔悬挂系统中接触皮肤的部位,且前额和后颈部接触的部位设有缓冲垫和后颈托, 下颏托、前额、后颈接触皮肤部位均采用仿羊皮。 | |||||||
6 | 灭火毯 | 产品性能: 耐火等级:B1级,符合EN1869-2001标准 特殊涂层处理 拒水拒油、耐化学腐蚀 永久耐火 用途:防暴和消防警用 | |||||||
第二包 技术参数 | |||||||||
品名 | 外壳 | 聚碳酸酯外壳,防冲击,抗RFI | |||||||
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 | 传感器 | 氧气和有毒气体-电化学原理甲烷/可燃气体-催化燃烧原理 | |||||||
气体量程 | 气体 | 量程 | 分辨率 | 精度 | T50 | T90 | |||
氧气O2 | 0-30%体积 | 0.1%体积 | ±0.5% | 15秒 | 30秒 | ||||
一氧化碳CO | 0-1000ppm | 1ppm | ±5.0% | 15秒 | 50秒 | ||||
硫化氢H2S | 0-500ppm | 0.1ppm | ±5.0% | 15秒 | 30秒 | ||||
甲烷 | 0-5%VOL | 0.01%VOL | ±5.0% | 15秒 | 35秒 | ||||
/LEL | / 0-100%LEL | / 1%LEL | |||||||
工作温度 | -20 °C至+50 °C | ||||||||
工作湿度 | 15% -90% RH(非冷凝,持续) | ||||||||
第三包 技术参数 | |||||||||
序号 | 品 名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
1 | 防毒面具 | 1、防沙林时间不少于110min(30L/min,4mg/L) 2、防氯化氰时间不少于30min(30L/min,4mg/L,相对湿度80-80%) 3、油雾透过率不大于0.005%(30L/min) 4、吸气阻力不大于186Pa(30L/min) 5、呼气阻力不大于90 Pa(30L/min) 6、视野:总视野不小于60% 7、双目视野不小于15% 8、质量:全套面具不大于1100g 9、使用寿命不少于10年 10、产品质量符合防护标准 11、要求弧形反折边,佩戴舒适,易气密,面罩材料具有优良的耐毒剂液渗透和耐洗消性能。具有良好的光学性能,耐冲击,耐摩擦。 |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5、项目完成时间:
(1)第一包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
(2)第二包合同签订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3)第三包合同签订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6、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4)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7)第一包投标人须提供防暴盔甲、防暴头盔、防弹背心、防弹头盔“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报告”。
(8)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2月16日至2017年3月2日
(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一经售出不予退、换)
8、第一包投标样品提交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3月15日 上午 08:00—09:00
(2)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
9、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时间:2017年3月15日 上午 08:00—09:0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3月15日 上午09:00
(3)投标及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10、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1、投标人对采购有关事项(包括: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预算金额等;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等)有疑问的,至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2、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3、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1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邮编:030002
联系人:樊 宁、边国梁 联系电话:****-*******
常翠云 联系电话:****-*******
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昌盛西街23号邮编:030032
联系人:王 敏联系电话:136*****501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2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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