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样点灌区农业灌溉用水量复核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年度样点灌区农业灌溉用水量复核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各省(区、市)2016年度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果整理复核、2016年度样点灌区农业灌溉用水量复核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各省(区、市)2016年度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果整理复核、2016年度样点灌区农业灌溉用水量复核项目

项目编号:BRR17-ZB1-ZB-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明莹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60号

联系方式:吉晔***-********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明莹 ***-********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各省(区、市)2016年度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果整理复核、2016年度样点灌区农业灌溉用水量复核项目。

(二)项目编号:BRR17-ZB1-ZB-7。

(三)采购项目用途:各省(区、市)2016年度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果整理复核、2016年度样点灌区农业灌溉用水量复核项目是水资源管理考核全国各省区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农业用水量指标核算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全国农业灌溉用水量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的基础。

(四)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项目包括各省(区、市)2016年度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果整理复核、2016年度样点灌区农业灌溉用水量复核两项工作内容。

(五)采购项目简要技术要求

1. 各省(区、市)2016年度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果整理与复核

对各省(区、市)2016年度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成果的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合理性进行复核,针对各省(区、市)测算成果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建议,协助指导各省(区、市)做好修改完善工作;整理提供相关基础资料,编写完成《各省(区、市)2016年度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果整理与复核报告》。

2. 2016年度样点灌区农业灌溉用水量复核

开展必要的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各省已发布的行业用水定额标准或农业用水定额标准、上年度水利年鉴各种作物种植结构以及灌溉面积、年度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成果等资料,测算有关区域年度综合毛灌溉用水定额;利用农业用水量与灌溉用水效率信息管理系统,逐个复核样点灌区上报的毛灌溉用水量、实际灌溉面积等相关信息,计算样点灌区亩均毛灌溉用水量、实际灌溉率,测算各区域2016年度区域耕地灌溉亩均用水量,再结合现场调研、定额标准等综合分析,确定区域耕地灌溉亩均用水量指标基准和合理范围值;复核各省行政区根据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上报的2016年度农业灌溉调查对象相关资料。

(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灌溉用水占经济社会用水的61%,农业灌溉用水效率决定着整个经济社会用水效率。中央高度重视农业灌溉用水效率的提高,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到2020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坚决遏制用水浪费,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建立区域及行业用水效率考核体系,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2012年《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要求,确立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20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国办发〔2013〕2号)明确提出,将对各省(区、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将用水总量和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作为各省(区、市)的考核控制目标。

为实现规划目标,需要科学准确跟踪测算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以利于加强农业灌溉用水效率指标控制和管理,这对于促进农业灌溉用水效率提高,执行用水效率红线,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水资源管理考核全国各省区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农业用水量指标核算项目实施方案,各省(区、市)2016年度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果整理复核、2016年度样点灌区农业灌溉用水量复核是项目工作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开展全国农业用水量和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的基础。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测算成果质量,将该部分工作作为项目的外委项目。

(七)预算金额:130万元,资金已落实。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应熟悉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相关政策、技术要求、主要内容、基本流程和核算数据特点,能够获取相关部门节水数据;并具有类似灌溉用水效率分析评价、节水灌溉工程咨询项目的成功工作经验。(四)应具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应能力、人员和经验。(五)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六)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八)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九)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2月16日 09:00 至 2017年02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3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说明:标书款发票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提供以下资料:①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地址、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联系电话);②一般纳税人证明(有“一般纳税人标识”的税务登记证或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本单位给其他单位开具的专用发票或税务局网页截图)。如未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则一律开具普通发票。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附件点击下载:招标公告-灌排中心服务项目(发布版).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业灌溉 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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