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临河区双河片区电力综合技术服务中心配套基础设施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临河区双河片区电力综合技术服务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临发改字[2016]26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巴彦淖尔市双河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临河区双河片区电力综合技术服务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临河区双河片区电力综合技术服务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监理二次招标
2.2招标编号:监理:CFDGCX/CFDFWX/*******
2.3资金来源:自筹
2.4投 资 额:总投资约四百万元
2.5计划工期:15个日历天
2.6建设地点:位于临河区双河片区敕勒大街北、强家路东、永丰街南;
2.7工程内容:场地平整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
2、承担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并在本企业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资格。
3、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企业投标报名须符合建市[2015]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内建工[2016]138号(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企业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17年2月17日至2017年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中心三楼五号园)报名并领取文件。
4.2监理企业报名携带资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
(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的副本;
(4)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的副本;
(5)有效的企业开户许可证;
(6)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为本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
(7)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的本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叁份。
注:1、以上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上述资料投标人提交时均需交验原件及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叁份,以上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要求缺一不可,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监理每套500元整,且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巴彦淖尔市双河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6*****553
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四季花城四区D3办公楼301室
联 系 人:李瑞鑫
电 话: 158*****969
报名地点: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中心建设工程招标部
地 址: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中心三楼五号园
备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立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10号)及盟委、行署有关要求,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启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评标系统,请报名企业登录http://zwzx.bynr.gov.cn 网上办事模块下公共资源交易会员系统,进行登录注册。详细步骤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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