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吉通配电迁移工程招标公告
10kv吉通配电迁移工程招标公告
长春市双阳区10kv吉通配电迁移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QZB2017-004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双阳区10kv吉通配电迁移工程已由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文编号为长双发改审批字【2016】13号,招标人为长春聚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10kv吉通配电迁移工程
2.2 工程概况:拆除原有线路,新建铁塔带基础4基,敷设各型号电缆及附属设备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对以上工程进行施工招标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
2.5 投 资 额:156.8605万元
2.6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03月20日 ;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04月19日 ;
计 划 工 期 :共3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电力工程施工管理执行标准与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类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4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5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全国注册建造师证书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近三年(2014-2016)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应无在建工程。
3.6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7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不亏损财务审计报告。
3.8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10外埠投标人应按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吉投标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2月17日至2017 年0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及类似项目业绩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7年03月10日下午13时00分,地点: 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聚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刚
联 系 电 话 :139*****86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四号楼六楼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 系 电 话:****-********
注: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017年02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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