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恒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抚州市民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抚州市救灾救助中心厨具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HF2017-FZ-006)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谈判。
1 .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批) | 采购预算(元) | 具体参数及要求 |
1 | 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 1 | 242120 | 详见谈判文件 |
2.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厨房设备生产销售的制造商;
3)投标人须具有燃气灶具(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两种气源)及工业和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开标时提供原件);
4)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复合式油烟净化器)(开标时提供原件);
5)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一体式运水烟罩)(开标时提供原件);
6)投标人须具有燃气灶具节能环保认证证书及1级能效检测报告(开标时提供原件);
7)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产品责任保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上“2)-7)项证件原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并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资格审查,同时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3.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在投标报名截止前从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fzztb.gov.cn/)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即视为报名。标书资料200元/份,现场缴纳(售后不退),未按规定缴纳的,其竞谈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
4.提交竞谈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竞谈时间为: 2017年
2 月
24 日
上 午
9 :
30 (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提供纸质应答文件一正叁副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递交到开标地点,并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城市规划艺术展示中心(抚州城市展览馆)四楼 竹山路与宁轴东路交汇处)
6.谈判保证金:本项目谈判保证金肆仟叁佰元整 ,未按规定缴纳作无效标处理。各供应商缴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抚州市救灾救助中心厨具设备采购项目)和缴费人的名称,如未注明,产生的后果自负,缴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人名称一致。 7.提交了谈判保证金而不参加应答的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竟谈。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竟谈,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竟谈的资格。
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恒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抚州市南门路天和家园4栋501室
联系人:崔先生
电 话:
137*****225采购单位:抚州市民政局
联系人: 陈先生
电 话:
159*****966单位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迎宾大道56号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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