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号机组供热余压利用技改工程主管道、阀门安装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6号机组供热余压利用技改工程主管道、阀门安装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
6号机组供热余压利用技改工程主管道、阀门安装施工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张家口发电厂6号机组供热余压利用技改工程主管道、阀门安装
施工工程
招标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
一、项目简介:
1、概述
张家口电厂5、6号机组打孔抽汽供热改造后,汽轮机侧供热蒸汽参数为0.8MPa.a、340.6℃,热网加热器进口所需最高蒸汽压力为0.3MPa.a。供热蒸汽从汽机房至供热首站约有0.596~0.672MPa的富裕余压,可作为背压机的汽源,通过背压机做功发电,再利用背压机的低压排汽来满足采暖热负荷的需要,可以合理梯级利用高品位的热能,从而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背压机与主机及热网加热器采用单元制系统,即5、6号机组的采暖抽汽各对应1台背压机,背压机的排汽送至主机对应的热网加热器蒸汽入口。为减少背压机排汽压力的不平衡和保证1台主机的2台热网加热器均可以任1台运行,每台背压机设2根排汽管道,每根排汽管道引至5、6号机组供热首站后分成2根管道,再引入对应机组的2台热网加热器原加热蒸汽管道,接入点在蒸汽减压阀后。)背压机进汽管引出点和背压机排汽管接入点设置切换关断阀。
背压机房采用单列布置,跨度12.6m、外设跨度为3.5m的多层管架,总长52.5m,2台背压发电机组纵头对头对称布置,机头朝向检修垮,每台机组占3个柱距, 2台背压机之间设1个检修跨,柱距7.5m,共长7.5×7=52.5m。背压机房设零米和7.0m运转层。背压机房内设置一台20/5t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跨度10.5m。
本招标文件是针对张家口发电厂6号机组供热余压利用技改工程背压机组与供热抽汽切换管道、阀门安装施工工程,包括主机供热抽汽至背压机进汽管道、阀门安装;背压机排汽至供热热网加热器管道、阀门安装;管道投运前清理、打磨、吹扫;管道、阀门保温材料及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制造、安装;油漆喷刷等。
2、技术要求
2.1执行标准和规范
(1) 《电力建设安全操作规程》(GB 26164.1-2010)
(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 DL 5011—92)
(3) 火力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管道篇)(2000年版)
(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DL 5031-1994
(5)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焊接篇)(1996年版)
(6)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火力发电厂焊接篇)( DL5007-1992)
(7) 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技术规范(DL/T821-2002)
(8) 《涂装前钢材表面处理规范》SYT0407-2012
(9) GB/T 17116.1-1997 管道支吊架 第一部分 技术规范
(10) GB/T 17116.2-1997 管道支吊架 第二部分 管道连接部件
(11) GB/T 17116.3-1997 管道支吊架 第三部分 中间连接件和建筑结构连接件
(12) DL/T 869-2012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13) DL/T 5028-2015 电力工程制图标准
(14) DL/T 5072-2007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2.2一般要求
(1) 投标方在送交投标文件之前,对现场和其周围环境以及可得到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察看和核查,在考察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已经查明以下方面:(a) 现场的地形地貌和特征,包括地表以下的情况;(b) 水文和气侯条件;(c) 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的工作范围、性质和所需用的材料采购和加工;(d) 取土场、弃土场位置与状况;(e) 进场道路和水、电、食宿供应条件;(f) 当地的乡规民约和风俗习惯。还应认为,投标方已取得可能对合同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等的必要资料。
(2) 在送交投标文件之前,按照工期进度要求编写安全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及网络进度计划,提供给招标方审核。(审核资料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现场施工人员配置结构图、焊接施工标准、焊接验收标准、起重方案、雨季作业安全施工方案)。
(3) 投标方安全健康管理应遵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建设文明施工管理与考核办法》、《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消防等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
(4) 投标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强化施工安全健康文明管理,提高安全健康与文明施工水平,确定严格的安全施工秩序以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
(5) 投标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项目法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及各自行业安全工作规程。
(6) 投标方的各级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安全。建立严密的安全监察网络和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必须设立独立安全监察机构,并按施工人员的数量比例配备具有资质证书的专职安全员。在本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过程中,项目法人对投标方的人身死亡或伤残,或财产的损失或损害不予赔偿。项目法人也不对投标方与此有关的索赔、损害、赔偿及诉讼等费用和其他开支承担责任
(7) 施工过程中,随时注意气象部门的预报,做好防雨、防风沙、防坍塌、防暑降温等季节性气候变化的相应措施,以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
(8) 投标方必须按规定参加由施工监理和项目法人组织的各种安全活动、召开的安全会议和技术联络会议。
(9) 投标方所有安全设施、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并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特种设备(电梯、升降机、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防爆电气设备等)应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使用证件方可使用。
(10) 投标方特殊工种(电工、电梯工、起重工、焊工、车辆驾驶员等)要经专业培训,并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上岗。
(11) 投标方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14)的规定.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认真执行。
(12) 投标方应依据业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制度制定承包项目的具体实施办法;为确保工程安全有序的进行本工程实施施工现场定置化、模块化管理。
(13) 本工程实施安全健康和环境风险预控管理,投标方应依据工程项目风险的大小,编制作业过程的危险源分析和控制手册。
(14) 工程的照管与维护:系统整体试运结束之前,投标方应全面负责照管与维护本工程和将用于或安装在本工程中的材料、领出的设备。此后的照管与维护责任即交给项目法人,而且:投标方应对他在保修期内承担的未完工程和将用于或安装在该工程中的材料、设备的照管与维护负责,直到该项工程完工为止。
(15) 弥补损失或损害的责任:在投标方负责照管与维护期间,如果本工程或其组成部分,或将用于或安装在本工程中的材料、设备等发生损失或损害,不论出于什么原因(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投标方均应自费弥补,达到合同要求。
(16) 在合同许可的范围内,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缺陷修复工程中的一切施工作业,应不影响邻近建筑物、构造物的安全与正常使用,也不干扰群众的通行方便(难以避免的一定程度的干扰除外)。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并由此导致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开支时,应由投标方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但由于项目法人或监理工程师对本工程提供的设计所引起的必然影响除外
(17) 在施工期间,投标方应自费并随时保持现场整洁整齐,施工装备和材料、设备应整齐妥善存放和贮存,废料与垃圾及不再需要的设施应及时从现场清除、拆除并运走,销纳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18) 投标方采购的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进场以前,投标方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生产厂商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和投标方检验合格证书,证明材料、设备质量符合本合同技术规范的规定,以供监理工程师批准。
(19) 投标方应随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在制造、加工或施工现场对材料和设备进行检验。
(20) 投标方应为监理工程师对材料或设备的检验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劳力、电力、燃料、贮藏室、仪器及仪表等),在材料用于工程之前,投标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供材料样品以供检验。
(21) 投标方应采取有效的成品保护措施以确保投标方采购加工的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的外观的完好。
(22) 施工过程中,投标方应有具备施工管理资质的技术人员负责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
(23) 投标方应采取有效施工措施,降低噪音、粉尘。
(24) 对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管理,杜绝各种不规范及习惯性违章行为。
(25) 施工现场进出应有专人看管,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检修现场。
(26) 投标方在施工检修过程中如发生超过预算工程量范围,确实需要增加工作项目的应通知招标方有关负责人,然后协商解决或增加补充协议。
(27) 投标方应在协议要求竣工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无故延期将按照合同或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28) 招标方负责提供本项目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及质量标准供投标方参考。
(29) 招标方委派专人在施工现场对投标方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及验收。
(30) 对所有使用的新管材必须进行抽检。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31) 要求投标方人员在合同签订3日内进入施工现场,5天内具备施工条件。
(32) 招标方视本项目具体施工情况有对本协议中约定项目的变更权,对扩大和新增的项目出具变更单。
(33) 投标方人员必须遵守张家口发电厂厂规、厂纪和相关规定。开工前投标方按招标方的有关规定经过安全学习等培训后方可参加施工.
(34) 投标方必须按照招标方提供本项目的施工方案及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工程项目涉及大件吊装和受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投标方应编制相关方案,供招标方有关部门审核。
(35) 投标方必须委派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检修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施工,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程的施工工艺流程及施工方法,投标方所提供的施工措施须经招标方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工。
(36) 投标方承担的施工项目应严格按照技术文件要求,在项目的质量控制点经本单位内部验收合格后,及时向招标方车间、厂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提请验收,待招标方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7) 投标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招标方有关技术人员反映,待双方协商确定方案后执行.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2017年张家口发电厂6号机组供热余压利用技改工程背压机组与供热抽汽切换管道、阀门安装及相关附属部分安装施工, 根据张家口发电厂2017供热改造整体规划,预计从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
具体包括:
1)主机抽汽至背压机进汽管道、阀门安装:原主机供热抽汽管道加装三通、关断阀门安装;抽汽管道至背压机进汽管道。
2) 背压机排汽至热网加热器管道、阀门安装:原热网加热器入口管道加装三通、关断阀门安装;背压机排汽口(包含背压机排汽管道组合件)至热网加热器管道、阀门安装;对空排汽系统。
3) 设备、管道、阀门保温材料及施工:6号机组供热余压利用技改工程中涉及的保温材料及安装;
4)安全防护设施制造、安装:供热余压利用技改工程热力系统中涉及的操作平台、格栅平台、扶梯、护栏、孔洞盖板制作、安装。
5)油漆喷刷:供热余压利用技改工程热力系统中涉及的设备、设施、管道、支吊架油漆;刷色环、介质流向箭头。
6)管道投运前清理、打磨、吹扫;
7)工程内金属检验部分归招标方,焊口100%检验,焊接前后相关处理和焊缝检验的配合工作及缺陷处理归投标方;
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1.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1.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1.4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正规机构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级别及以上资质证书。
3.1.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具备国家或行业权威机构颁发的从事本项目的有效安全施工资质证书;
3.1.6投标人至少应具有1项及以上电力行业同等规模设备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清单及合同证明;
3.1.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3.1.8投标人在近二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四、工期要求:
本工程计划工期为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
实际工期以设备到货和现场具体情况为准。
五、投标人报名所需提供资料:
(一)、投标申请书(格式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书)
(二)、投标资质预审证明资料
另务必提供一份word格式申请书及资格简表(非扫描件)
1、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副本的扫描件(包括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的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职业安全、环境认证证书等);
2、银行资信证明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信用等级);
3、三年内介入诉讼情况证明;
4、投标人近3年完成的与本招标项目内容相同/相近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请注明业绩中的机组容量),并提供证明材料;
5、供应商简介;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人现场投标时业主将核对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请投标人届时携带原件。
六、 投标人报名时间、地点:
投标人报名时间:2017年2月17日—2017年2月25日下午17:00截止
投标人报名方法:将报名资料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22@qq.com">********22@qq.com及
(文件名写项目名称及单位简称) 文件名格式:项目名称+某某单位
七、招标单位信息:
招 标 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
招标地点: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招标中心
通讯地址: 河北省宣化沙岭子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厂办
商务联系人:樊润林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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