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贫招标公告

光伏扶贫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NCG*******

一、采购内容:休宁县2017年光伏扶贫采购项目,在休宁县17个贫困村(清溪村、芳田村、万金台、浯田村、藏溪村、小阜村、杨源村、用余村、梅溪村、泮路村、长丰村、渔塘村、中和村、项山村、结竹营村、阳台村、上前村)建设扶贫光伏电站,总建设规模1020KW。本次采购的范围包括光伏电站的前期工作(勘察、设计、接入方案等)、采购、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文件。采购预算:单个预算45万元,总计765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2.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时需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近期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保凭证);

2.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时提供场所照片,技术人员名单);

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投标时需自行提供);

2.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或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一)光伏产品生产企业:

①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指生产光伏电池组件、组件材料或逆变器的企业;

②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自行进行施工的: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b、机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c、建筑机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d、具备《中国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C级及以上级);

③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委托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被委托的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资格必须符合下述“ 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中资格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委托书)。

(二)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①指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b、机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c、建筑机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d、具备《中国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C级及以上级);

②以上(二)①中a、b、c 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人要保证使用的光伏组件质保期不低于10年,逆变器质保期不低于5年,且为生产企业出具的证明;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投标人中标后可对施工图设计工作依法分包,分包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并经采购人审核并书面认可;

2.5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网上报名未成功而从其它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三、本项目投标人可在开标前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予组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均可在http://www.xnztb.gov.cn/xnxweb网站网上招投标栏注册会员后缴纳工本费400元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注册会员操作及审核联系QQ群:********8),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参加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40000.00元。请于2017年 03月 09 日 08 时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汇至:

户 名: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休宁支行

账 号:************************9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 03 月 09日09时00分,地点: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休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理机构: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主任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旅游渡假区40号地块安置区12号楼4号门面 联系电话: ****-******* 联系人:余毅 联系电话:****-*******/131*****576

八、监督

监督部门: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

标签: 光伏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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