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6月家宽装机隐形光缆招标公告
2017年2-6月家宽装机隐形光缆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就北京公司2017年2-6月家宽装机隐形光缆采购项目所需的产品进行采购,采购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 ||||||||||||||||||||||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 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17年家客装机用隐形光缆采购项目 1.2 项目内容:为满足特殊环境下家宽装机引线入户,2017年采购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家宽装机用隐形光缆。
上述招标货物的数量为本次采购总量,具体数量以单项合同或订单为准。 1.3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资金已到位。 1.4交货地点:采购人北京地区仓库。 1.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收到采购人正式发货通知之日起 20 个日历日送到采购人北京地区仓库(采购人将按照实际工程建设分批次订货,单次送货量不超过200皮长公里) 1.6保修期:设备保修期为24个月(自终验合格证书签署第二日起算)。 1.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字生效后一年或所有采购订单金额累计到框架合同金额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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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2.1 合法性要求 2.1.1应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本次比选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相关经营范围许可,提供工商局网站截图资料)。 2.1.2应答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2.2 财务要求 2.2.1 财务状况良好,应答人必须提供近2年(2014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开具给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证明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2.2 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2.3应答人应提供核发税务机构开具的涉税证明。或应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的税票(银行扣税回单)复印件、《纳税申报表》(按照应答项目应税性质,提供相应税种)、银行流水单,单据均需加盖应答人公司公章或财务章,3者必须同时提供。 (如果为零申报的情况,仍需提供《纳税申报表》,无需提供银行回单及流水单。其中企业所得税按季度预缴的企业,提供上一季度的预缴申报表)。 2.2.4注册资金。应答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如果注册资本为外币,则按照提交截止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3 业绩要求 应答人提供近 3 年(即2014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隐形光缆业绩累计金额应不少于40万元。提供以上销售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及订单和相应发票复印件(若供货后收货方未付款,需要提供用户收货签收证明函原件并提供收货人信息(姓名、电话))。业绩时间均以发票开票(或者证明函)日期为准,不在上述规定时间范围内的发票不纳入统计范围。销售额仅统计上述所列产品的金额,未区分投标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合同原件备查,应答人应提供业绩所涉及的合同主体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2.4 信誉要求 应答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3年内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发生过因应答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以往合作过程中出现过因应答人原因导致的严重错误(重大质量事故、不按规定签署合同或合同终止、一年内出现2次(含)以上质量问题);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存在违法、违规记录,造假记录等。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按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提供的模板),并盖公司章。 2.5项目投标要求 2.5.1应答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证书均应在有效期范围内,且认证范围应包含与本次比选产品功能相同的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2.5.2本次比选只接受制造商应答,不接受代理商应答,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应答人和制造商为不同法人实体的(母子公司除外)均视为代理应答。 2.6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2.6.1应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6.2应答产品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规范书(不可偏离项)。 2.6.3应答产品必须具备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次应答产品合格检测报告,证明所提供货物的产品性能数据满足如规范书《表11-隐形光缆检测项目与方法》中第3-10项目的指标要求。并可接受采购人根据此标准进行样品检测和中选后的产品抽检(加盖应答人单位公章)。 | ||||||||||||||||||||||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7年02月17日14时30分至2017年02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及应答。 3.2 报名通过的供应商登录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的购买,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零 元(¥0 元)整。 注意: 无论比选文件是否收费,经采购人审核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 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2月27日14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7 号北京移动7层北1会议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提交,截止时间同上。本次开标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电子应答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当电子应答文件出现应答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提供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应答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电子版),并经采购人确认,则该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电子应答文件同时失效。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 ||||||||||||||||||||||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按4.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5.2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应答正常时,应答、评审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5.3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审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只有应答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审时该供应商以电子应答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电子应答文件,后一次提交的文件将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文件,且前一次提交的文件将彻底删除。 注3: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 ||||||||||||||||||||||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7 号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A座综合楼716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9*****181 电子邮箱:zhang_jian@gpdi.com 户 名: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行号:********4398 | ||||||||||||||||||||||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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