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汕头分公司营业厅信息技术类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17年汕头分公司营业厅信息技术类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17年汕头分公司营业厅信息技术类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17年汕头分公司营业厅信息技术类服务]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营业厅客户群信息数据收集、分析、整理;关键客户维系;为甲方促销方案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对特定项目提供分析评价报告。1.固定电话业务;2.宽带业务;3.小灵通业务;4.移动业务;5.无线宽带业务; 6.增值业务;7.各类套餐的;8.移机及资料变更类业务;9.保持和发展区域内业务收入的策略研究及实施负责承揽区域内业务收入增长、各项业务的发展和ARPU值的保持等,维系客户、减少客户流失率,选点发展客户,并负责辖区内的业务。10.客户管理:配合做好甲方客户资料的管理,建立客户档案;及时收集竞争的对手情报信息,尤其是竞争对手的最新营销及优惠活动信息,并及时报送甲方;反馈市场需求信息,分析客户的真正需求,以便及时对市场策略进行研究、调整。11.针对性服务:根据甲方服务派单或个别客户的要求有目的地进行服务提醒客户及时缴纳话费,做好欠费客户的话费催缴。12.与上列服务内容相关的售前及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咨询、业务引导、投诉处理、话费争议处理、各类清单打印、卡类业务售后服务等。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广东邮电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在汕头设立分公司,拥有一支有500多人的从事固话和宽带用户的服务队伍,是目前汕头地区唯一有实力提供客服服务、固话用户服务维系和营业厅业务拓展服务的提供商。自2008年起,汕头分公司一直委托该公司为我司提供营业厅服务,为确保分公司营业厅业务拓展服务各项服务的延续性及考核指标达到省公司的要求,拟将分公司营业厅业务拓展服务工作委托该公司实施。代理标准按省公司的指导性文件执行。
以上符合《关于明确综合采购实施相关要求的通知》(中电信粤函[2016]1391号)第二点《中国电信广东公式采购实施管理办法》规定了定向采购是适用范围,适合定向采购方式的综合服务项目可进行定向采购(对于采用定向采购的项目,各单位也可采用事前公示的形式实施,即在采购方案审批通过后、采购实施前在“”及“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公示,经过公示的定向采购项目纳入公开采购范畴),尤其是一些业务外包服务类项目,为保障企业运作和业务开展或替换原来服务商会给企业带来运营风险的,可适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定向采购条件。因此“2017年汕头分公司营业厅信息技术类服务项目”采用“定向谈判采购方式”,该项目由“广东邮电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提供。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广东邮电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四、公示媒体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和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219.142.42.17:8010/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17年2月17日至2017年2月20日,共3天。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邮箱:133*****668@189.cn
地址:汕头市海滨路49号粤东信息大厦
邮编:5150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章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日期: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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