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工程招标公告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工程招标公告
弋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工程环评第二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在报告书初稿编制完成后,对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基于国内外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已取得的成功经验,弋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在上饶市弋阳县三县岭镇弋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工程,处置流程由准入评估、接收与分析、贮存、预处理、厂内运输、废物投加、窑内烧成处置等组成,烧成处置系统依托已建的2条4500t/d水泥窑熟料生产线。分两期建设达20万吨/年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规模,其中一期与二期均为10万吨/年。处置的固体废物包括:HW02、HW04、HW06、HW08、HW09、HW11、HW12、HW13、HW16、HW17、HW18、HW22、HW23、HW26、HW31、HW32、HW34、HW35、HW39、HW45、HW46、HW48、HW49、一般固废污泥等,总投资27475.43万元。
本项目建成后可以消解上饶市及周边每年产生的20万吨危险废物,提高了危险废物资源回收再利用。本项目的建成有助于上饶市乃至江西省的循环经济的发展。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是项目周边2.5km范围内的居民区,主要涉及潮水岩、牛屎塘、岗上村、龙村、傅家、姚畈乡、丁家塘、罗家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建成后排放的各污染物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年均浓度最大增加值分别满足评价标准的要求;各关心点的污染物最大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年均浓度预测结果叠加环境现状监测值后,能够满足评价标准的要求。本项目正常排放时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经预测分析,本次项目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依然位于现有厂区执行现有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等,其中生活污水经本项目增加的一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达标排入三门岭溪;生产废水包括初期雨水、各类冲洗水等,产生量较少,均可喷入进入水泥窑进行焚烧处理,不外排。因此,本项目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基本无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与周边敏感点有一定的控制距离,主要新增噪声源主要包括破碎机、各类泵、风机及其它配套等,在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本项目新增设备对厂界噪声贡献值较小,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均得到有效处理或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环境影响
确定固态危险废物储仓和半固态危险废物储仓为主要污染源。本项目拟采取防渗措施工况下,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范围较小。同时,本项目的建设将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其影响是微弱的。从地下水环境保护角度看,其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6)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本项目涉及的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的危险性物质主要是危险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NH3、H2S、HCl和二噁英。事故风险的类别主要是水泥窑故障导致二噁英非正常排放;危险废物卸料车间和预处理车间的除臭系统失效时的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危险废物在运输、贮存过程中发生泄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废水事故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针对上述风险,企业均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急措施,本项目的事故在自控系统和相应的备用设备齐全以及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对策和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评述
水泥窑焚烧危险废物废气通过高温碱性环境、SNCR脱硝系统、现有高效除尘器除尘后、增湿塔以及余热发电锅炉等降温措施后经100m高烟囱高空排放。水泥窑排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氨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排放限值要求,HCl、HF、Hg、二噁英、TOC、Tl+Cd+Pb+As和Be+Cr+Sn+Sb+Cu+Co+Mn+Ni+V等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
水泥窑的热稳定性很强,在焚烧少量的危险废物时不会改变炉内的燃烧工况,焚烧废物不会改变原工程烟尘、NOX、SO2等因子排放的达标现状。水泥窑内呈碱性环境,焚烧产生的SO2、HCl、HF等酸性气体会被大量的吸收,从而大大降低焚烧尾气中的酸性气浓度。利用SNCR脱硝系统进一步去除烟气中的NOX,可使NOX达标排放。废物中的重金属元素绝大部分被固化在水泥熟料中。本工程尾气治理措施是可行。
(2)废水防治措施评述
本项目厂内排水系统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体制。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等,其中生活污水经本项目增加的一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达标排入三门岭溪(后汇入曹溪河));生产废水包括初期雨水、各类冲洗水等,产生量较少,均掺入固体废物中一起进入水泥窑焚烧,不外排。
(3)固废处置措施评述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焚烧灰渣直接利用,无灰渣二次处理问题。全厂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
(4)噪声防治措施评述
本工程噪声源主要来自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采取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后,对厂界噪声贡献值增加较小。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下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结论:弋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工程项目建成后可以消解上饶市及周边每年产生的200000吨危险废物,提高了危险废物资源回收再利用;有助于上饶市乃至江西地区循环经济的发展,改善当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和水平,具有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本项目符合国家、江西省及上饶市有关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生产过程中采用了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预测表明该工程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项目取得周边公众理解和支持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提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本公示10天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
(1)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2)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危害/影响程度;
(3)征求公众是从何种渠道知道建设项目的;
(4)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
(5)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弋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祝工
办公电话:177*****096
电子邮箱:********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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