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汾湖城区直管公房房屋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2017年度汾湖城区直管公房房屋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FH*******-TJ01

1、招标单位:苏州汾湖城区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2017年度汾湖城区直管公房房屋维修工程投资估算:不超过60万元

3、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

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质量要求:合格

5、发包方式:简易招标定标方法:合理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6、资格预审合格必要条件:

(1)对投标单位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符合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附件一第十一条之规定;申请人必须列入2015年度苏州市吴江区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补充名录(房屋建筑)Ⅲ组及以上或者2017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房屋建筑)预选承包商名录Ⅲ组及以上;

(2)对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要求:房屋建筑一、二级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3)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携授权委托书。

(4)报名时报名单位需从本单位帐户以银行汇票形式递交保证金,详询联系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吴江汾湖支行***************苏州汾湖城区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7、报名应提交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法人章):

邀请函、报名申请书、资格预审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复印件,且原件于资格预审时核查;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须提供投标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其他:

(1)报名材料必须密封,在封袋上面应写明报名单位名称、所报的工程项目名称及编号和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在封袋口骑缝处盖法人章。

(2)吴江区外企业: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携原件于资格预审时核查。

(3)吴江区企业:须提供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报名材料密封袋在报名时间内投入1 #报名箱。

8、报名时间: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2日15时00止。

9、报名地点:汾湖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

10、资格预审时间:2017年2月22日15时00分。

11、资格预审地点:汾湖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

12、确定入围投标人的方式方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报名申请人如超过9家,将抽签确定9家入围单位。

13、特别提醒:在资格审查及相关活动进行时,出现主要人员或资料在电话无法通知或通知后10分钟内(含10分钟)不能到达现场,按弃权处理。开标会(初定2017年2月24日13时30分开标,具体以发包文件为准)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授权委托书)和项目经理(建造师)携带其身份证明准时出席,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招标单位(章):联系人:褚明生联系电话:0512-********

2017年2月17日

标签: 维修工程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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