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操器材招标公告
体操器材招标公告
天津体育学院 体操器材 (项目编号:JG2017-065)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体育学院 委托,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体操器材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体操器材 2.项目编号:JG2017-065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270.3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采购本国产品 采购本国产品明细: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序号需求条款具体要求1实质性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二)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三)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内任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五)通过GB/T19001系列/IS0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系列/OHSAS18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系列或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六)所投产品具有产品质量险、产品责任险。(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投标人若为设备代理商或经销商时应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或长期代理授权书原件。(九)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现场踏勘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开标前7天,在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天津体育学院旧校区国有资产管理处(南教学楼603)集合,实际勘查地点天津体育学院团泊新校区(由集合地点去新校区车程半小时,投标人自行负责出行)。联系人:苏晓刚,联系电话:***-********。实际勘查地点因未能参加踏勘现场而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服务要求(一)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5年的免费上门保修,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7×24小时技术响应,24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二)提供原厂标准的易耗品、消耗材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保修期后设备维修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三)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4交货期货到: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安装(施工)完成:货到之日起5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5其它要求(一)货物运输及安装过程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提供。(二)投标单位须提供合同金额的2%作为安全保证金。(三)签定合同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所有设备使用无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0%,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10%的货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投标人提供2013年至今国内重大赛事、综合型赛事使用本次投标产品证明文件的,评分时给予加分。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2-20 到 2017-02-27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或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网站(www.tjjczx.com)获取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3-15 09:15 2.开标时间: 2017-03-15 09:15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刈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体育学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苏晓刚:***-********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万新村八区嵩山道72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体育学院、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采购文件下载 公开招标文件(JG2017-065体院).doc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 2017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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