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车租赁招标公告
班车租赁招标公告
成都富维江森自控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班车租赁项目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WZZB-2017-34
1、本招标成都富维江森自控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班车租赁项目已获得成都富维江森自控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文件批准,招标人为成都富维江森自控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 成都富维江森自控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班车租赁项目招标
2.2招标范围:班车租赁,最低标准配备大车(载客数不低于45)20台、小车(载客数23—25座,参考厦门金龙、宇通T7等)2台,要求有备用车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具体要求见技术要求。
2.5服务地点:成都富维江森自控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2.6车辆要求:.
2.6.1车辆品牌须为国内一线品牌(车辆品牌等于或优于宇通、金龙),所有车辆品牌、型号、涂装、座套需统一。
2.6.2车辆必须符合国V排放标准。
2.6.3车辆冷暖空调齐备,夏季温度不得高于28摄氏度,冬季温度不得低于15摄氏度。
2.6.4车辆必须配置行车记录仪以及车内监控系统(车内监控系统为两套,一套面向车厢,一套面向车门),且必须配置大容量存储卡,保证可存储七天的视频数据。
2.6.5车辆必须配备可存储移动轨迹的GPS系统,且可以联网读取数据,GPS系统接口必须交甲方以供监督。
2.6.6车辆必须为三年以内新车且行驶距离不得超过五万公里,无大修。
2.6.7所有车辆必须定期维修保养且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技术要求。
2.6.8车辆必须配置不少于六把的安全锤以及不少于两个的4KG灭火器,灭火器和安全锤需放置在明显位置且便于取用。车辆需要配置安全门并张贴指示标志。
2.6.9车辆内饰齐全,配置温度计、窗帘、座套,窗帘和座套保持按月清洗。
2.6.10车身及车内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第三方广告。
2.6.11车辆除正常保险项目以外,要求每人每座的座位险不少于五万元。
3、投标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均可参加报名:
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申请人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和调试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此次项目)
(2)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例,并且运行良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提供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不低于200万元。(出具时间在公告报名期限内)
(4)参加投标的被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
(5)检察院开具的企业、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产冻结、财务状态恶化的现象,同时最近三年内在投标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2013-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7)具备完善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有行之有效的应急方案和应急团队。
(8)有专人负责本公司业务,且该负责人有养老保险交纳记录,有24小时值班人员,昼夜均设置车队长负责班车运行业务。司机着装应统一。
注:以上条款需要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被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6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凡有资格的投标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告第3条所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到招标公司登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投标的外省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盖公章彩色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需投标人以个人或投标人基本账户形式存入收款人指定银行账户,不收取现金)。
5、投标申请人可从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锦程大街2769#) 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2月20日至2月24日,每天上午9 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 时00分(节假日休息)。
6、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09时30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富维江森自控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东四路99号
电 话:(028)********
联系人:张 蓬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
邮 编: 130011 联系人:曲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18@qq.com
银行帐号:****************843 行号:********012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驻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
注:招标公告内容如有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招标
|
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