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租赁招标公司招标公告
2017年吉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租赁招标公司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7年吉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租赁项目招标公司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区管理分公司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2月20日 09:3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2月20日 08:30至2017年02月28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988号 吉煤集团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3月14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988号 吉煤集团3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6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韩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区管理分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浦东路165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女士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吉煤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98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韩工 ****-******** | ||
附件: | |||
附件1 | 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告.doc |
吉林省吉煤能源招标有限公司受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区管理分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吉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租赁项目招标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7年吉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租赁项目招标公司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区管理分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浦东路1658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吉煤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工 ****-********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98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7年吉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租赁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7年吉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租赁项目已经上级批准,吉林省吉煤能源招标有限公司受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区管理分公司委托,对“2017年吉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租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租赁项目为服务区内餐厅、超市、汽修站三类房屋租赁、同时指定各类房屋的经营服务项目。餐厅租赁项目指定经营早餐、中餐、晚餐为主的餐饮服务业务;超市租赁项目指定经营食品、百货、洗漱用品为主的商品零售业务;汽修站租赁项目指定经营包括汽车修理、零售汽车配件、加水等汽修相关业务。
2.2本次招标租赁项目的范围分为四类:Ⅰ类餐饮、超市(含服务区住宿或应急保障,具体区域由出租方指定,如无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无权在任何时间和任何情况下将其转作其他用途);Ⅱ类综合项目;Ⅲ类活渔村餐饮;IV类汽修,共计43个合同包(Ⅰ类18个合同包;Ⅱ类2个合同包;Ⅲ类6个合同包;IV类17个合同包)。详见下表:
项 目 类 | 路线名称 | 合 同 包 | 服务区 | 经营项目 | 租赁模式 | 租赁 年限(年) | 备注 | ||
餐饮 | 超市 | 汽修 | |||||||
Ⅰ类 | 珲春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 | 01 | 大安服务区 | √ | √ | 指定经营项目 | 五年 | “√” 表示本期的经营项目 | |
02 | 安广服务区 | √ | √ | ||||||
03 | 到保服务区 | √ | √ | ||||||
04 | 平安停车场 | √ | |||||||
石头井子服务区 | √ | √ | |||||||
05 | 敦化服务区 | √ | √ | ||||||
06 | 依兰服务区 | √ | √ | ||||||
07 | 安图服务区 | √ | √ | ||||||
08 | 图们服务区 | √ | √ | ||||||
09 | 黄泥河服务区 | √ | √ | ||||||
10 | 华家服务区 | √ | √ | ||||||
11 | 王府服务区 | √ | √ | ||||||
通化至梅河口 高速公路 | 12 | 柳河服务区 | √ | √ | |||||
13 | 梅河口服务区 | √ | √ | ||||||
鹤岗至大连 高速公路 | 14 | 敦化南服务区 | √ | √ | |||||
15 | 江源服务区 | √ | √ | ||||||
丹东至嫩江 (坦途至黑水段)高速公路 | 16 | 镇赉服务区 | √ | √ | |||||
长春至双辽 高速公路 | 17 | 八屋服务区 | √ | √ | |||||
18 | 双山服务区 | √ | √ | ||||||
Ⅱ类 | 珲春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江密峰至延吉段蛟河活渔村 | 19 | 蛟河活渔村01单元 | 指定经营项目 | 五年 | 综合 项目 | |||
珲春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江密峰至延吉段延吉服务区 | 20 | 延吉民俗村 | |||||||
Ⅲ类 | 珲春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江密峰至延吉段 | 21 | 蛟河活渔村07单元 | √ | 指定经营项目 | 五年 | “√” 表示本期的经营项目 | ||
22 | 蛟河活渔村08单元 | √ | |||||||
23 | 蛟河活渔村09单元 | √ | |||||||
24 | 蛟河活渔村10单元 | √ | |||||||
25 | 蛟河活渔村11单元 | √ | |||||||
26 | 蛟河活渔村12单元 | √ | |||||||
IV类 | 风华至双辽高速公路 | 27 | 拐脖店、万宝山 服务区 | √ | 指定经营项目 | 五年 | “√” 表示本期的经营项目 | ||
28 | 长岭、天骄服务区 | √ | |||||||
松原至石头井子高速公路 | 29 | 大安、安广服务区 | √ | ||||||
30 | 到保、石头井子 服务区 | √ | |||||||
营城子至抚松 高速公路 | 31 | 朝阳山、辉南服务区 | √ | ||||||
32 | 抚民、靖宇、长白山服务区 | √ | |||||||
吉林至草市 高速公路 | 33 | 吉林南、烟筒山 服务区 | √ | ||||||
34 | 磐石、东梅、黄河 服务区 | √ | |||||||
珲春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 | 35 | 蛟河、江密峰服务区 | √ | ||||||
36 | 黄泥河、敦化服务区 | √ | |||||||
37 | 依兰、安图、图们 服务区 | √ | |||||||
通化至下排、通化至新开岭高速公路 | 38 | 英额布、都岭服务区 | √ | ||||||
长春至双辽 高速公路 | 39 | 怀德、八屋、双山 服务区 | √ | ||||||
通化至梅河口 高速公路 | 40 | 梅河口、柳河服务区 | √ | ||||||
鹤岗至大连 高速公路 | 41 | 敦化南、四湖服务区 | √ | ||||||
42 | 抚松、江源、通化 服务区 | √ | |||||||
丹东至嫩江(坦途至黑水段)高速公路 | 43 | 坦途、镇赉、洮南 服务区 | √ |
注:
一、本次招标租赁项目为2016年吉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租赁项目招标的延续。其中,上表09、10、11、13、14、15、17、18合同包为二次招标项目;其余合同包均为重新招标项目。
二、Ⅱ类(19、20合同包)为餐饮、商超等服务类或特产集散地等与高速公路服务相关营业类别。
三、长双高速公路3对服务区情况说明:截止目前长双高速公路长春至大岭段尚在筹建过程中,暂未全线开通,其余段已建成通车。
四、经营区域经营费用问题
租赁期间,承租方使用租赁物(含客房)所发生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经营消防验收费用、电话及通讯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方的计算方式、收费标准和数额,取暖费的收取标准按当地政府相关文件执行。服务区内租赁经营区域外公共场所、公共系统、公益服务(包括公厕、停车场区、厂区道路、绿化区、污水处理厂、垃圾站、锅炉房和发电机房等)由出租方统一管理,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五、鹤大高速公路服务区
鹤大高速公路服务区供暖方式为电取暖,服务区采暖费将以电费的形式产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Ⅰ类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公司形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有效的餐饮或日用百货零售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具有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的营业执照的运营商。
3.1.2Ⅱ类(19、20合同包)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公司形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有效的餐饮或日用百货零售或食品批发零售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1.3 Ⅲ类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个体或公司形式;
(二)、具有有效的餐饮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1.4IV类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个体或公司形式;
(二)、具有有效的汽修、零配件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可对多个合同包进行投标,不限制中标合同包数。
3.4投标人中标后,按有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0日至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吉煤能源招标有限公司招标部1105室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合同包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自行查验现场,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14日9: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30至9: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吉煤能源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硅谷大街3988号吉煤集团办公楼)3楼会议室。
5.3投标人若对多个合同包投标,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只须递交一份即可;第二信封(报价文件)须按所投合同包分别递交文件。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区管理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吉煤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长春市硅谷大街3988号吉煤集团办公楼11楼 |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浦东路1658号 | 邮编:130012 |
邮政编码: 130033 | 联系人: 韩 工 |
联系人:刘女士 | |
电 话:****-******** | 传真:0431-******** |
传 真:****-******** | 邮箱:jmnyzb2015_2016hyx@163.com |
2017年2月20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1Ⅰ类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公司形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有效的餐饮或日用百货零售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具有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的营业执照的运营商。3.1.2Ⅱ类(19、20合同包)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一)、公司形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有效的餐饮或日用百货零售或食品批发零售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3.1.3 Ⅲ类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个体或公司形式; (二)、具有有效的餐饮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1.4IV类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一)、个体或公司形式; (二)、具有有效的汽修、零配件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投标人可对多个合同包进行投标,不限制中标合同包数。3.4投标人中标后,按有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2月20日 08:30至2017年02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988号 吉煤集团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0日至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吉煤能源招标有限公司招标部1105室 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合同包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2月20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3月1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988号 吉煤集团3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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