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办案区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方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办案区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方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办案区设备购置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吕梁三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山西省方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方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办案区设备购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SFZC-2017-009

三、项目内容:

包一: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侦查取证设备 预算价:153900元


采购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信息采集设备(办案区用)

1

监控系统(接入公安网32路)

1

电脑

3

电脑显示器

2

光盘刻录机(三盘)

1

扫描打印复印一体机

1




包二:普通办公家具 预算价:41730元


采购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专用讯问写字台

2

专用写字台

1

16

写字台

6

饮水机

3

沙发

3

高低床

1

1

文件柜

11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

2.法人代表授权书(非法人代表提供)、法人代表及代理人身份证明(非法人代表提供);

3.投标人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最近一年任意一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1);

5.最近一年内缴纳税收凭证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1)以上材料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红印公章);

2)若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六、招标文件提供电子版本

七、相关时间和地点:

1、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2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吕梁市离石区丽景街8号(吕梁三发会计师事务所)

3、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2月23日上午8:30—9:00

4、询价开始时间:2017年2月23日上午9:00

5、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吕梁市离石区丽景街8号(吕梁三发会计师事务所离石开标室)

八、询价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将价款汇至吕梁三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账户(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支行、账号:****************604)。

九、联系方法:

1、采购单位:方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555

2、代理机构:吕梁三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丽景街8号(吕梁三发会计师事务所)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支行

帐号:****************604


吕梁三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17年02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购置 办案 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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