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三合一联合检测试剂(胶体金法)招标公告
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三合一联合检测试剂(胶体金法)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委托,现就其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三合一联合检测试剂(胶体金法)采购进行询价。
一、询价项目编号: JHHX2017-HW0220
二、询价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货物名称
数量
最高单价限价
(人民币)
备注
1
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三合一联合检测试剂(胶体金法)
40000人份
7元/人份
采购要求
见第三章。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投标人是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3、投标人是代理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4、投标人为非在采购人系统任处级以上领导和采购人单位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单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具有资格的供应商派代表凭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即日起至2017年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1401)报名及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工本费300元/本,售后不退。
报名资料接收电子邮箱:********51@qq.com">********51@qq.com
五、投标方应于2017年2月22日16:30时前交纳询价保证金人民币5600元(请以投标人企业名义通过基本帐户以电汇、转帐形式交纳)。
单位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东苑支行
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各投标单位于2017年2月22日下午17时前以书面形式与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联系,如须澄清或变更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单位。
七、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投标时间:2017年2月23日9:00-9:30
(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2月23日9:30
(3)开标时间:2017年2月23日9:30
(4)投标、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3室(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 系 人:竺 丽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伟群 联系电话:****-********(兼传真) 传真:********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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