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昌黎县农村垃圾治理项目—新集镇、靖安镇等七个乡镇农村垃圾治理公开招标公告
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昌黎县农村垃圾治理项目—新集镇、靖安镇等七个乡镇农村垃圾治理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昌黎县农村垃圾治理项目—新集镇、靖安镇等七个乡镇农村垃圾治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昌黎县农村垃圾治理项目—新集镇、靖安镇等七个乡镇农村垃圾治理
项目编号:HXZB-2017-0080-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佳彬
项目联系电话:133*****1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昌黎县
联系方式:车传宝 139*****7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闫佳彬133*****110
代理机构地址: 秦皇岛市文化路356号中房大厦41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购人名称: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 :昌黎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车传宝 139*****73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秦皇岛市文化路356号中房大厦41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闫佳彬133*****110
采购预算金额:********元
采购用途 : 昌黎县农村垃圾治理项目—新集镇、靖安镇等七个乡镇农村垃圾治理。
项目内容包括:在昌黎县城周边新集镇、靖安镇、朱各庄镇、安山镇、荒佃庄镇、马坨店乡及龙家店镇开展城乡一体化清扫保洁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 :昌黎县城周边新集镇、靖安镇、朱各庄镇、安山镇、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行政许可或《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道路保洁(或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一级资质(不受区域限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清扫、收集、运输)、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行政许可或《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道路保洁(或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一级资质】;至少承揽过单个项目在年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环卫保洁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原件均需提供一套A4纸加盖公章复印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秦皇岛市文化路356号中房大厦416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2-20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2-24
时刻说明: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13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3月1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羊城大酒店6楼会议室
服务期限:3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 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行政许可或《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道路保洁(或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一级资质(不受区域限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2月20日 08:30 至 2017年02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秦皇岛市文化路356号中房大厦416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3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秦皇岛市海港区羊城大酒店6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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