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重点村规划编制二标段招标公告

灵寿县重点村规划编制二标段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灵寿县重点村规划编制二标段
品目
采购单位灵寿县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行政区域灵寿县公告时间2017年02月20日15: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2月20日13:52至2017年02月24日13:52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2017年03月13日09:30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预算金额¥16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丽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灵寿县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灵寿县建设大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石家庄竣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19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2017年03月13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灵寿县重点村规划编制二标段
机构项目编码:HB****************
项目联系人:江丽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灵寿县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灵寿县建设大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石家庄竣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19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预算金额:16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3月13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2-2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2-2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的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的;(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6、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办理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满足以上条件的企业可参加投标报名。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联合体须提供其各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等。以上证件查看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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