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瑞高速百里杜鹃出口至油杉河景区旅游专用公路应急抢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二次

杭瑞高速百里杜鹃出口至油杉河景区旅游专用公路应急抢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起于杭瑞高速百里杜鹃收费站出口,向326国道左侧山腰展线,避开煤洞寨,在K0+900处向326国道方向靠拢并平行于326国道布线,在K2+100处上跨G326向G326右侧山间布线。并在K2+350处设置垛口大桥跨过山间平原,在K3+200处为避开百纳彝族乡向百纳乡左边山间展线,在K3+340处上跨改扩建后G326,期间在K5+550处上跨拟建308省道,于K6+420处回到老路(拟建212省道)并沿着老路布线,后在K6+700处向老路右侧展线,于K8+000与老路相交,前行100米后与老路分离,期间为避开星宿苗族彝族仡佬族乡向星宿乡左边展线,于K13+400处回到拟建212省道至终点。路线为减少对乡镇的干扰,对可能经过的乡镇村落均采取绕城方案避开百纳彝族乡、星宿苗族彝族仡佬族乡,路线全长14.970公里。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水环境影响:施工期对沿线地表水体的影响主要包括建筑材料、土石方运输及堆放对地表水体的影响等;施工期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路基开挖,二是项目施工对沿线水井的影响。

  防治措施:

  沉淀池设置于施工营地,减缓施工生产废水污染;施工过程中的路基开挖,一般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在地下水埋藏相对较浅的位置尽量改变施工工艺,避免深挖施工,从而较低造成对地下水资源影响的危险。

  (2)大气环境影响: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扬尘、粉尘、沥青烟对环境的影响。

  防治措施:

  ① 施工场地在非雨天时适时洒水,包括正在施工的路段及主要运输道路等。洒水频次由现场监理人员据实际情况而定。

  ② 如有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运输应灌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严禁运输途中扬尘散落,储存时应堆入库房或用篷布覆盖。

  ③ 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出施工场运输车辆必需用水清洗车体和轮胎。土、砂、石料运输禁止超载,装高不得超过车厢板,并盖篷布,严禁沿途撒落。

  ④ 材料堆放场应距敏感点100m以外,并设在当地主导风向下风向处,同时定期洒水降低扬尘污染。临时堆土场应定期洒水,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应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料高度的封闭围拦;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洁,并及时清洗。

  ⑤ 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建议施工单位应暂停土方开挖,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

  ⑥ 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措施,运输沙、石、水泥、土方等易产尘物质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严禁洒漏。

  ⑦ 在人口稠密集中路段采取经常撒水降尘措施。

  ⑧ 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3)噪声环境影响:施工过程中各种设备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防治措施:

  ① 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应考虑加装隔音罩(如发电车等),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② 为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辐射高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对距辐射高强噪声源较近的施工人员,除采取戴保护耳塞或头盔等劳保措施外,还应适当缩短其劳动时间。

  ③ 筑路机械施工的噪声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据调查,施工现场噪声有时超出4a类噪声标准,一般可采取施工方法变动措施加以缓解。如噪声源强大的作业可放在昼间(06:00~22:00)进行或对各种施工机械操作时间作适当调整。为减少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施工活动声源,要求承包商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

  ④ 对距居民区54.5m以内的施工现场,昼间强噪声设备施工应合理布局并采取临时移动声屏障,以确保敏感点噪声达标。噪声大的施工机械在夜间(22:00~06:00)禁止施工。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并采取临时声屏障等防噪措施。

  ⑤ 在居民点附近施工应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强噪声设备夜间作业,并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必要时采取临时降噪措施。

  ⑥ 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标明张布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应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保证居民的正常生活不受干扰。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施工期主要为弃渣、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防治措施:

  ① 施工结束后,施工场地应及时平整,清场要彻底,建筑垃圾部分用于场地回填,不可利用部分运至本项目的弃渣场,按本项目水保方案处理。

  ② 加强施工期现场管理,及时清理拆迁建筑垃圾和建筑废料,妥善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③ 对项目沿线施工中的表土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贵州省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表土剥离、保存,达到合理利用表土资源的目的。同时,施工中尽可能保护表层有肥力的土壤,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以便于后期绿化利用。

  (5)生态环境影响:项目建设对区域植被、陆生野生脊椎动物的影响较小,本项目为道路工程建设,正常情况下不产生污染土壤的有害物质。项目建设占用的土壤类型主要为黄壤,黄壤为项目区域内地带性土壤,分布较广,相对区域面积来看,项目建设对区域土壤的影响很小。对农村居民而言,由于道路建设占用一定农田、菜地等耕地,由此会使农民的生存和生活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受到影响;且对农民的劳作带来不便。但拟建道路主管部门应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土地管理相关规定进行道路占地补偿,落实占补平衡措施。从长远来看,道路的建设有利于提供居民的生活质量,有利于推进大方县的城市化进程。路基的开挖、填方和削坡等施工过程,严重影响了周围土层及边坡的稳定性,为水土流失的发生创造了条件。特别是高填深挖路段,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如不及时做好崩塌、滑坡路段的防护和排、疏、导工程,一旦上述灾害发生,将直接对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和道路的运营安全造成严重的影响。

  防治措施:

  ① 规划审查,以达到既少占农田、林地,又方便施工的目的。

  ② 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

  ③ 尽可能保护表层有肥力的土壤,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以便于后期绿化利用或复垦。

  ④ 对于坡面工程应及时采取工程或植物措施加以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

  ⑤ 在路基清表作业过程中,若发现的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应报地方林业主管部门,采取移植等保护措施。

  ⑥ 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打击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保护动物。

  ⑦ 本项目重点应重点关注两栖和爬行类动物的保护,施工期应在道路两侧绿化带种植灌草丛植被以便为两栖和爬行动物提供适宜的隐蔽和栖息场所。

  ⑧ 弃渣场生态恢复方向及措施:首先对表土进行预先剥离,表土剥离厚度取30cm,装袋后堆置在渣场中暂时不弃土的平地上,采用编织袋装土作为临时挡墙,以备后期施工恢复绿化使用;其次为防止水土流失,应在渣场设置截、排水沟,为避免施工期和营运期流失的泥沙随排水沟中的径流直接排入地表水,影响水质,造成大量水土流失,需在弃渣场排水沟出口设置沉砂池;最终当弃渣完毕后,考虑本地块未来成为建设用地的可能,弃渣时应按相关技术规范逐层填埋、压实后采用当地乡土物种进行绿化。

  ⑨ 由于本项目表土临时堆放场设置在征地红线内,因此,表土临时堆放场施工期间应做好临时围挡、覆盖和拦渣工作,避免雨汛期遭冲刷而形成严重的水土流失,临时堆土场在临时弃土完成后对堆土场临时植被覆盖。

  2、营运期:

  (1)水环境影响:本项目不设附属服务设施,所以本项目在营运期本身不产生污水,不会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防治措施:

  拟建道路自身营运期间不产生污水,全线路基排水及防护工程进行重新设计,按照公路工程相关规范要求,对边坡防护根据不同的地质情况采取支挡、挂网、锚固、回填、跨越等工程措施进行处理。排水工程根据沿线河流、溪沟进行全线排水系统调查工作,尤其是过集镇、临河、农灌区的资料收集、调查、分析,在尽量利用老路排水系统的基础上,进行重新归并,使之排水通畅、满足功能要求。

  (2)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道路车辆尾气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防治措施:

  ① 加强交通管理,限制汽车荷载和通行速度,降低汽车扬尘和尾气排放量;执行汽车排放检制,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上路,大方县有关部门加强检查,单车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有关规定。

  ② 加大环境管理力度,道路管理部门设立环境管理机构,委托环境监测单位定期在环评报告中规定的监测点进行环境空气监测。

  ③ 设置专业清洁人员维护和保持路面清洁,降低路面尘土飞扬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④ 结合道路绿化,在道路两侧选择栽种对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和道路粉尘吸收、转化能力较强的树种,如金叶女贞、香樟等。尽量减弱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同时也起到阻隔交通噪声传播的作用。

  (3)噪声环境影响:来往车辆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防治措施:

  ① 防治道路交通噪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做好规划设计工作,规划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目标时,也应使其不要太靠近本道路;第二,采取工程措施控制和降低交通噪声的危害。

  ② 随着本项目道路的建成,以及沿线进行整体开发的同时,对比较靠近道路新开发的房屋,建议设计加入防噪设计或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等。城市管理部门应提出科学的城市交通管理办法和严格的管理措施,严禁不合格的车辆通行。

  ③ 由于项目区敏感点路段为路基,不宜采用声屏障降噪措施,本次评价要求沿线敏感点设置禁鸣、减速标志,敏感点用户采取安装隔声窗的降噪措施方案。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交通垃圾如纸屑、果皮、塑料用具等废弃物对沿线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防治措施:

  营运期道路两侧工程本身设计有垃圾筒,由城市环卫部门及时进行清理。

  (5)社会环境影响:拟建项目建成后,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对沿线的社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以及社会劳动者构成比例带来较大影响,将有力促进项目直接影响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防治措施:

  ① 拟建道路的管理机构应做好交通运输安全预防和宣传工作,确保道路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② 做好环境工程的建设和维护工作,使道路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消除道路主体工程阻隔及营运对沿线人民的心理上产生的压力。

  ③ 加强道路主体工程的管理工作,确保通道工程畅通,以提供人民的出行方便、工作方便。

  达到《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DB52/865-201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

  (6)生态环境影响:

  防治措施:

  ①营运期植被保护与恢复措施

  1)及时实施道路两侧的绿化工程,并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保证成活。尤其应注意在景观敏感的河流采取相应的绿化措施,协调河畔景观。

  2)强化道路沿线沿线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监督工作,要求运输含尘物料的汽车应加盖蓬布。

  3)土地补偿措施及农田环境保护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执行。

  4)道路绿化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通知》(国发电[2004]1号)的有关要求,对道路沿线是耕地的,要严格控制绿化带宽度。在切实做好道路用地范围内绿化工作的同时,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绿色通道建设。对不符合规定的绿化用地,有关部门不予批准。

  5)施工期扰动破坏的农地及绿地在道路修建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复垦及补种。

  ②营运期动物保护措施

  针对本项目动物保护重点在于两栖类和爬行类的保护上,由于道路未建设,两爬类动物栖息地被切割阻碍了其种群间的交流。营运期应注意涵洞两侧的绿化保护,通过涵洞两侧的绿化带可对动物形成引导通道,有利于动物自绿化带穿越涵洞,从而降低道路修建的阻隔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只要在项目实施和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评价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就能实现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1、发布第二次公示(张贴);

  2、在网上发布;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所在地周边单位和群众。

  六、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建设项目环评简本;

  2、期限:自公示日起7日内。

  3、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1)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的当地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

  (2)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3)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4)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益影响的确认(发展经济、保护环境、家庭收入等);

  (5)其它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建设单位:大方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钱帅

  联系方式:182*****678

  环评单位: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向阳路2号18-12

  邮编:401220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大方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2月20日

标签: 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 应急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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