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兴化湾海事趸船浮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表及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表编制招标公告

莆田兴化湾海事趸船浮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表及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表编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亿达莆招〔2017〕013号
开标时间:2017-03-03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海事局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纸质投标)

项目编号:亿达莆招〔2017〕013号

1.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海事局拟建的福建海事局莆田兴化湾海事趸船浮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表及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表编制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海事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海事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三江口镇;

2.2工程建设规模:约167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海事局莆田兴化湾海事趸船浮码头工程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表及海域使用论证表,及完成此报告所需其他相关工作内容;

2.4工期要求:承包人应在合同生效起,30 个工作日内提交该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表、海域使用论证表(送审稿),审查通过后10 个工作日内提交该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表、海域使用论证表(报批稿)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能满足海洋主管部门报批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2016年12月)承接过福建省内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海域使用论证工作。

3.4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17年2 月21 日8时00分~2017年3 月2 日23时55分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ptfwzx.gov.cn)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下载的为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单低价中标法。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7.1采用临时缴纳方式的;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0.6 万元。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未按规定时间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户名称: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 1: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

账号:****************022949

开户行 2: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

账号:134*****040000998

开户行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城厢支行

账号:****************96

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并写明投标

项目名称或编号(即招标文件上注明的招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缴交时间确认以招标文件指

定银行在截标时出具的对账单为准。当对账单上没有体现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的,

而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原件上有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的可以给予开标。未按期足

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截标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通知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查询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入账情况,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应当将查询结果及时通知招标人。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的开户行基本账户。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评标结果公示后无息退还;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合同签订且备案后,无息退还。

7.2己按照《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项目预交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莆招标办2014〔6〕号)、《关于莆田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莆招标办2014〔7〕号)文件有关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及以上的投标人视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己缴交。

7.3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以银行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开具保函中应体现本招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开标会当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银行保函原件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对银行保函的真实性负责,中标后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置并追究法律责任。(银行保函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与复印件在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与复印件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由招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退还中标人),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 月3 日8时30分;

2)逾期未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公告其他说明:/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海事局;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永乐路128号莆田海事局,邮编:351100;

电话:136*****195 传真:/ ;

联系人:小林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华东城市广场5号楼304室,邮编:351100;

电话:136*****108传真:/ ;

联系人:小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编制 影响评价 海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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