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静海区县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16年静海区县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16年静海区县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8">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静海区县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已由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以《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16年静海区县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静审投[2016]1017号和《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静海区县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津静审投[2017]7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由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关于2016年静海区县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的批复》津静交字[2017]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9">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县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包含静海区蔡中路、静台路、静霸南线3条区县级公路,总里程约34.6公里,对工程范围内存在临水临崖路侧险要路段、穿村(镇)路段、路侧小路口(含通村路口)、桥梁护栏过渡及警告、禁令标志缺失、立体交叉、中央分隔带护栏缺失、平面交叉、经过学校路段等安全隐患路段进行处置。其中:蔡中路起于蔡公庄,止于山深线,处置路段长度约20.1公里;静台路起于京福线,止于梁台路,处置路段长度约10.6公里;静霸南线起于新津涞路,止于G104改线,处置路段长约3.9公里。

2.2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范围内全部施工监理工作,按照一个合同段招标。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7个月,其中施工工期7个月。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

主要工作内容为:全部(含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一项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包含交通安全设施内容)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可参加本工程的1个监理合同段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于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4日,每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上述所有证件均应为有效证件,无论任何原因正在办理中的证件或证明均不作为有效证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9时30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至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6层会议室)

********3">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5号

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邮编:

301600

邮 编:

300040

联系人:

陈广玉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张齐、郝文杰

20172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监理 提升 安全生命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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