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2016-2017年度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油料种植类项目招标公告
延津县2016-2017年度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油料种植类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延津县农林局土壤肥料工作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延津县2016-2017年度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油料种植类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延津县2016-2017年度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油料种植类项目
二、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7】010号
三、项目内容与标段划分:
采购内容:延津县2016-2017年度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油料种植类项目,主要有花生种子、化肥等物品采购(具体供货清单详见附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十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花生大田用种豫花9326 9万公斤;
第二标段:花生大田用种豫花9719 8万公斤;
第三标段:花生大田用种泛花3号 7万公斤;
第四标段:花生大田用种郑农花9号 6万公斤;
第五标段:花生大田用种秋乐花177 6万公斤;
第六标段:花生大田用种豫花15号 3万公斤;
第七标段:花生大田用种漯花4016 3万公斤;
第八标段:花生大田用种安花0017 3万公斤;
第九标段:45%复混肥或掺混肥或配方肥 30万公斤;
第十标段:45%复混肥或掺混肥或配方肥 40万公斤;
第十一标段:45%复混肥或掺混肥或配方肥 42.5万公斤;
注: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在一个标段中获得中标资格,如果同时在多个标段中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只能选择在其中报价最高的一个标段中获得中标资格。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种子标段(第一至八标段)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检疫证、田间检验合格证;经销商需提供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品种经营单位出具的经营委托书、加盖品种经营单位公章的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检疫证、田间检验合格证复印件;如是保护品种的,必须有品种权人书面授权证明,如是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与种子经营许可证两证合一的,提供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经销商需提供品种生产经营单位出具的经营委托书)。
4.7化肥标段(第九至十一标段)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肥料登记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厂家提供原件,经销商提供加盖厂家公章复印件和生产经营授权书)。
4.8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自开具之日起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4.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5.1报名时间:本项目自2017年2月20日— 2017年2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综合服务大厅(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2招标文件的领取: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审核,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需要携带、提供任何资料。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3月14日上午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津县农林局土壤肥料工作站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 延津县检察院
****-*******延津县财政局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