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弱电工程招标公告
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弱电工程招标公告
洛阳高新区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弱电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批准,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洛阳高新区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弱电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高新区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弱电工程
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 财政部门批复编号:高新政采磋商-2016-45
4.代理机构招标编号:HNHM2016-12-41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 预算金额:*******.00元 (大写:壹佰壹拾万元整)
7.标包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8.合同期(工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采购、安装及施工。
9. 政策支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中小微企业。
10. 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合资类品牌的产品在国内生产的除外)。
二、采购内容:
洛阳高新区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弱电工程及设备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的要求,并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投标人须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肆级(含)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5、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3个月份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完税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投标人须取得本项目主要采购的“综合布线产品、精密空调、UPS不间断电源”等核心产品的生产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4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 报名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润升高科大厦11楼华明公司。
3. 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报名企业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和被委托人本单位缴纳的本人社保证明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主要采购的设备及“综合布线产品、精密空调、UPS不间断电源”制造厂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原件及以上全部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的获取:同报名时间地点。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3月2日下午15时00分整(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润升高科大厦11楼华明公司开标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公告期为5 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春城路与华夏路交叉口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润升高科大厦11楼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
2017年2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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