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鄂博至百灵庙段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前期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白云鄂博至百灵庙段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前期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白云鄂博至百灵庙段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前期报告编制项目 | |||||||||||||||||||||||||||||||||
采购编号: | 2017CG-44 | |||||||||||||||||||||||||||||||||
采购目录: | 服务类\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标段 二标段 三标段 四标段 五标段 六标段 七标段 |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发改委核发的工程咨询(公路(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甲级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内须具有与招标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为具有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能力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且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资信良好; 3、投标人近三年内须具有与招标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资信良好; 3、投标人近三年内须具有与招标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乙级资质,且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资信良好; 3、投标人近三年内须具有与招标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从事地籍测绘且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资信良好; 3、投标人近三年内须具有与招标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4星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资信良好; 3、投标人近三年内须具有与招标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且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资信良好; 3、投标人近三年内须具有与招标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式二份: | 可行性研究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划选址研究报告、环评影响评价报告、土地勘测定界、水土保持方案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资质证书; (6)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7年02月20日 08:30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7年02月24日 17:00 |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西楼11层 |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03月02日 14:30 |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3月02日 14:30 |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公路局 |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公路局 | |||||||||||||||||||||||||||||||||
采购人联系人: | 郭振华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8613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 |||||||||||||||||||||||||||||||||
项目负责人: | 杨坤奇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采购文件: | ********.148*****33143.doc" target="_blank">招标公告.doc | |||||||||||||||||||||||||||||||||
项目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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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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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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