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封式垃圾清运车(第三次)招标公告

密封式垃圾清运车(第三次)招标公告


经广昌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NO:2017-020号],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昌县驿前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密封式垃圾清运车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参加报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编号:JXZH-G-XJ-2017-007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货物名称

数量

规格

预算金额(人民币)

密封式垃圾清运车

一辆

详见技术规格

99000元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开标现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开标现场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开标现场提供公司简介、专业技术人员的从业情况登记表原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开标现场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纳税发票、社保局出具的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现场需提供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个体户需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他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开标现场提供身份证原件);企业须法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他人的代理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标现场提供身份证原件);

(3)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方式(用信封密封打包,并加盖公司公章)向招标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1800.00);否则投标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按询价文件规定在货物验收后凭合同及货物验收单并交纳了成交服务费后,予以无息退还。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4日9:00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昌办事处【地址:广昌县盱江镇子暄南路水保局旁(丽书苑书法培训中心三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询价文件获取: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八)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方小姐152*****351

采购单位(公章): 代理机构(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清运车 密封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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