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江大道北段边坡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贡江大道北段边坡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 |||||
招标单位名称 | 赣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工程项目 | 贡江大道北段边坡绿化工程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赣县区贡江大道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会录摘要(三) | ||
项目总投资 | 145.56 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145.56 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 |||||
建筑面积 | 0.00 平方米 | 层次/结构 | 0 |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植物护坡23815平方米; | ||||
标段内容 | |||||
本项目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提供印有可查询二维码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工程建造师担任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工程建造师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本人二代身份证。 | ||||
注册建造师 | 拟派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 | ||||
五大员 | 拟派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五大员本人二代身份证。 | ||||
其他要求 | 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1、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2、近6个月内(时间以本工程开标之月起前一个月起算)被江西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录不良行为(符合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拟派建造师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第五批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6、外省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7、赣州市外投标申请人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8、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赣建招[2013]8号)文件规定,实行由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担任授权委托人且必须参加开标会,如法定代表人为建造师且直接参加投标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证书,否则均视为自动弃权处理。9、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所拟派的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均需本人并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将视为自动弃权处理。10、投标建造师应和投标申请时一致(在投标截止前,投标单位可进入系统对原申请时的建造师进行更改,但更改后的建造师必须和投标文件中的建造师一致)。11、本工程实行报价承诺法,本工程实行报价承诺法,招标控制价为*******.15元,要约价为*******.09 元(含暂列金额42397元),要约价即为中标价,各投标人必须响应要约价参与投标,否则废标处理。12、本项目招标对招标公告的发布、 招标文件的发售、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1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14、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gzggzy.jiangxi.gov.cn/gzzbw)和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07973g.com)发布补充通知。15、如有投诉,投诉人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 11 号)的有关规定进行投诉,否则招投标监督部门可以不予受理。 | ||||
联系人 |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周远川 | 联系电话 | 150*****887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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