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关停重金属企业遗留钒矿污染治理修复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吉首市关停重金属企业遗留钒矿污染治理修复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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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NCXZB—2017—0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首市关停重金属企业遗留钒矿污染治理修复项目已由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吉发改发[2017]14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省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首市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首市关停重金属企业遗留钒矿污染治理修复项目
2.2建设地点:吉首市己略乡古者村,马颈坳镇团结村
2.3规模:己略乡古者村废矿渣治理:对废渣进行填埋,建设直径2米的涵管150米,建设长70米,高12米的挡渣坝,截洪沟450米,防渗工程10500平方米,渗滤液疏排管500米,渗滤液收集调节池50立方米,生态护坡18000平方米,封场及生态修复20000平方米;马颈坳镇团结夯力钒窑废炼渣治理:对废渣进行填埋,建设长250米,高5米的挡渣坝,截洪沟340米,防渗工程3860平方米,渗滤液疏排管200米,渗滤液收集调节池50立方米,生态护坡2500平方米,封场及生态修复25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45元。
2.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7招标范围:包括采矿废石修筑拦石坝、进行放坡平整、截洪沟等工程措施进行处理,并进行覆土填埋、生态复绿等处置措施进行治理工程(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0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入湘基本信息查询结果;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RMB¥:2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3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7年3月12日17:00时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2月21日~2017年2月2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缴纳。技术标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由投标人自行到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业务受理窗口购买,购买载止时间为2017年2月27日17:00时前。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北京时间)以不署名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里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左侧的“在线质疑”专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敬请留意。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15:00时,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同时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首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吉首市南吉新路3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35*****85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湘西经济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大楼A703室
联系人:向女士唐小姐
电话:****-*******
传真:****-*******
邮箱:HNCX20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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