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鼎市中医院委托,宁德佳和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NDJHX2017-F002
2、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服务名称 | 用途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1-1 | 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 | 医用 | 1套 | 450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鼎市中医院 | 林科长/****-******* | 福鼎市 |
2 | 2-1 | 双水平正压通气治疗机 | 医用 | 2台 | 6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鼎市中医院 | 林科长/****-******* | 福鼎市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2月21日至2017年02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宁德佳和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福鼎市天湖路中汇广场1栋604室】。
6、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各潜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的可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或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购买标书及招标服务费专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发送至我司邮箱)本公司购买标书地点。未办理或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7、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代理商或制造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
(2)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近期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相关机构出具的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①、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制造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3)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认证、3C认证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6)其他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8、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9、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10、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14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开标时间:[2017年03月14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借用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13、项目联系人:郑静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ndjiahexin@163.com
14、标书购买费及招标服务费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德市蕉城支行;
账号:1321 0101 0400 13148;
开户名:宁德佳和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5、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福建福鼎恒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2010 0014 5258 09415
开户名: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6、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宁德佳和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