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9年度工作服招标公告
2017-2019年度工作服招标公告
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17-2019年度工作服招标公告
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拟就工作服冬装(西服)、夏秋装项目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特邀请国内西服或职业装知名品牌,有职业装生产经验,具备专门销售服务渠道的厂商参加投标。现将我中心的采购原则及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基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合同监督暂行办法》和省市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相互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方式择优选定供货商。
二、采购标的
1.数量:着装人员约330人。
2.种类:冬装西服(标的一),每人两套加一裤为一份(两件上衣,三条裤子);夏、秋装(标的二),其中夏装上衣为短衬衣,秋装上衣为长衬衣,每人夏秋装组合1份(分别为3件短衬衫、2件长衬衫,男装3条裤,女装3条裤或裙子,搭配比例自选)。
3.价格:西服预算每份2900元,折算单价为冬装1450元每套;夏、秋装预算每份1800元,折算单价为450元每套。按每人每季服装两套计算,采购预算总金额约为:155.1万元。
三、样品(成品)要求
1.颜色:西装藏蓝色(或藏青色),因场地限制,请勿提供其他颜色样品,夏秋装上衣以白色为基调的浅色系,裤子为藏蓝色(或藏青色)。
2.款式:男西装单排三粒扣,无叉,女西装款式可多提供几款。
3.面料:冬装西服含毛70%以上,克重270GSM以上,必须含0.5%导电纤维;夏秋装:面料不限。不得使用陈旧积压面料以次充好。
4.工艺要求:
男西装:执行GB/T2664-2009标准
男裤:执行GB/T2666-2009标准
女西装:执行GB/T2665-2009标准
女裤:执行GB/T2666-2009标准
男、女衬衫:执行GB/T2660-2008标准
辅料要求:辅料为进口一等品。
各入围参选厂商在提供参展样品的同时应提供一块与样品一致的一尺见方的布样和书面技术指标,中心将对布样进行色牢度和抗皱性测试(水洗10遍)。
四、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8日上午12:00前。
2.报名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南路8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楼政府采购中心;
3.报名要求:报名时应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授权书、环保认证、质量服务承诺函(必须承诺由厂家直接提供服务,不经区域经销商等中间环节、不转包、代工、贴牌)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质量服务承诺函必须原件)进行资格预审。
4.联系单位:漳州市采购中心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
五、招标方式
采用“邀请招标,价格固定,质量优先、公开票选、全程公证”的方式,中心成立服装采购工作组具体负责采购,符合报名条件的厂商,按规定时间到漳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并按基本要求送交书面技术材料;经采购小组审定确认10家厂商入围,并正式发出参标邀请函;入围厂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样衣到中心布展;中心将组织窗口人员现场观摩样品,期间允许厂商补样;最后由中心采购工作组确定时间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投票选出中标厂家,根据票选结果两个标的可以由同一厂商,也可以由不同厂商中标。
1.经资格预审入围的厂商按样品要求进行第一次打样,并于3月18-19日全部到位布展,布展地点: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楼开标厅。
2.3月20日-3月23日,由本中心安排时间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到布展现场观摩,各厂商在现场进行推介,这期间允许厂商补样;
3.3月24日是投票日,由中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投票(按工作证编号每人一票,不得委托代投),投票、计票过程全程公证,按投票结果确定最终中标品牌;
4.最终中标厂商符合要求的样品锁定,做为成品标准参照物,样品由公证处保全,一直保留至本服装采购周期结束(即2019年3月30日)。
六、产品验收
中标厂商必须按规定时间供货(产品按量体人员名单、部门及顺序独立悬挂包装),首批服装到货时,先由采购工作小组成员根据封存的样衣进行比对初验,初验合格后发放给工作人员穿着,交货完成。交货15天后,中心将进行问券调查,具体是采用电脑随机抽取20名工作人员对服装进行评价,差评率高于20%(含20%)的,将暂停付款,直至中标方拿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并落实整改到位为止。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中心向中标方预付合同总金额的10%,全部货物经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合同总额的80%,余款10%为履约和质量保证金,若不存在质量问题,能按要求提供售后服务的,合同期满时付清,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八、其他要求
1.各受邀厂商提供的资质材料应真实有效;
2.各厂家提供的样品与提供的技术参数(含面料生产厂商、品牌、等级、成分、工艺、克重等包括辅料的质量)文件应相符;
3.必须是直接由厂商团购渠道承接订制和售后服务,不得由区域代理或特约经销商承揽相关业务(合同须由厂商直接签章);
4.中标厂商必须承诺在本公司生产线上生产中标的服装,不得外包或委托其它厂家加工;
5.如发现中标方由中间商代理或委托加工现象,采购方将撤销合同;
6.中标样品经公证后留存我中心,供成品比对,若出现成品与样品不一致,一律退货。必要时我中心可对样品做破坏性检测。
7.入选厂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有拉票、贿选或其它影响公平投票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
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2017年2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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