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社冷库厂房工程招标公告
农业合作社冷库厂房工程招标公告
汝州市滋丰农业合作社冷库厂房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汝州市滋丰农业合作社冷库厂房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汝州市滋丰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汝州市滋丰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汝州市滋丰农业合作社冷库厂房工程
2.2招标编号:汝财招标采购-G-2017-017;
2.3建设地点:杨楼镇黎良村;
2.4建设内容:冷库厂房及配套设施;
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根据豫建〔2016〕38号文的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即可,不需提供证件原件,另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查询内容、企业资质查询内容(所有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近三年(自2013年1月1日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13、2014、2015年度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的财务会计报(表)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告);
3.4类似业绩要求:企业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应具有不少于两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的类似房屋建筑项目施工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其中一个为项目经理业绩;
3.5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3.5.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和正在承接的项目(承诺书),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
3.5.2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
拟派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由投标人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2、由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社保单位开具的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2016年1月份至2016年12月份至少一年或以上养老保险查询明细表原件并提供网上查询页面截图);3、身份证复印件(非缩放影印件);
3.6投标人承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不良行为记录(书面承诺)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股东信息网上打印页面);
3.8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无虚假资料承诺书,承诺书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我单位在报名、投标期间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招标人有权在任何时间核实其真实性。如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报名无效或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及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3.9报名合格的投标人由代理机构统一组织到汝州市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如有不良记录,取消其投标资格;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的时间: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7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1室;
4.3招标文件领取的时间及费用: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4.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5请潜在投标人按以下顺序整理并胶装成册的报名资料一套(所有原件或复印件必需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5.1法人身份证(仅限法人到报名现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5.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即可,不需提供证件原件,另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查询内容、企业资质查询内容(所有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4.5.3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4.5.4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施工承包合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须显示项目经理姓名)、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
4.5.5拟派项目人员证件及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职称证明提供网上查询打印页);
注:根据豫建〔2016〕38号文规定,拟派项目人员的证照应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可查询。
4.5.6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4.5.7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股东信息(提供加盖公章的网上打印页面);
4.5.8投标人无虚假资料承诺书;
4.5.9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其它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的资料。
4.5.10另附检察院查询行贿受贿申请资料一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备注:1、上述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供的报名资料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时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其报名将被拒绝;4、所有潜在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在报名前需先在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rzggzy.com)点击供应商登陆(申请),进入新页面后点击右上角(企业注册)注册账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15日9时整,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2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州市滋丰农民专业合作社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8*****888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裴先生
联系电话: 156*****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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