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官道口科尔沁集团养牛厂提水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卢氏县官道口科尔沁集团养牛厂提水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卢氏县官道口科尔沁集团养牛厂提水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卢氏县官道口科尔沁集团养牛厂提水工程已经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官道口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卢氏县官道口科尔沁集团养牛厂提水工程
2.2项目编号:DZ(2017)0009
2.3工程概况:
本工程由水源工程、提水管线、蓄水池和输水管线工程组成,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
一标段:水源工程
二标段:提水管线工程
三标段:蓄水池工程
四标段:输水管线工程
2.5建设地点:官道口镇江槽村
2.6计划工期:
一标段计划工期:45日历天
二标段计划工期:30日历天
三标段计划工期:45日历天
四标段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截图);
3.3 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同类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网上中标公示截图;
3.4企业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2016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5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注册)且从事本专业两年以上,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要求出具无在建工程书面承诺书,一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其中标资格;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三年以上,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管理工程主要人员需提供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6投标人及其主要参建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授权委托人须为“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的专职授权委托代理人(以上信用公开信息须提供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截图);
3.7 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8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4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形式现场购买;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5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拟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的应提供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期间连续6月);
9)主要参建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授权委托人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网页截图;
注:以上资料2)、3)、9)需提供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相应截图;所有复印件需按1:1比例复印提供3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另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套,用于卢氏县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使用。
本项目允许每个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为保证项目进度,同一投标人在此项目中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某一候选中标人在此项目中的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取中标金额最大的一个标段为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项目,其它标段的候选人按排名次序递补。
5、投标保证金5.1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第三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第四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账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帐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帐,为无效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3月14日15时00分(开标时间)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卢氏县官道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丹东
联系电话:139*****680
代理机构: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延雨
联系电话:****-*******
标签: 科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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