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六大系统招标公告
信息化六大系统招标公告
本公司受福州市鼓楼区文化体育局委托,对福州市鼓楼区信息化六大系统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报价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招标编号:FJXCJFZ(2016)CG041号;
2、谈判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谈判货物一览表》附后;
3、资格标准:
(1)报价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或拥有法人(负责人)授权的经营分支机构均可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①报价人2015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②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报价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b.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 w w.creditchina.gov.c 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 w w.c c g p.g o v.c 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的要求,报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一同胶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5)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注:报价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4、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02月21日至2017年02月23日]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5、谈判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6、谈判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2月27 日] [上午09:00 ](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谈判地点【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西区7层105单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7、开标时间:[2017年02月27 日] [ 上午09 :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西区7层105单元)。
8、询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9、谈判供应商对本次谈判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报价供应商须知须知第24条要求执行。
11、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购买纸质谈判文件的须到公司办理报名手续;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谈判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1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人:福州市鼓楼区文化体育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267号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西区7层105单元 邮编:350013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人:小陈
电子信箱:********80@ qq.com
13、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支行
账 号:****************011291
注明用途:需填写“ 福州市鼓楼区信息化六大系统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附:谈判货物一览表
谈 判货 物 一 览 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主要参数要求 |
1 | 视频监控系统 | 1项 | 67880.00 | 5800.00 | 详见第三章“谈判内容及技术要求” |
入侵报警系统 | 1项 | 10220.00 | |||
门禁控制系统 | 1项 | 18110.00 | |||
公共广播系统 | 1项 | 28640.00 | |||
计算机网络系统 | 1项 | 157950.00 | |||
电子巡更系统 | 1项 | 8430.00 | |||
合计 | 291230.00 | ||||
交货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文化体育局指定的地点。 | |||||
交货期:合同签定生效后7个日历日内提供所有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并调试完毕,并正常投入使用。 | |||||
质保期:承诺对本项目至少叁年质保期。 | |||||
付款方式:所有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并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按合同规定日期支付合同总价的90%,验收合格后货物正常使用1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最终待设备正常运行1年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 | |||||
注: 1、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货物制造、税金、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检验、保修等一切相关费用。 3、中标投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用户有权终止协议; 4、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的。 5、本次采购的货物为国内产品未进行进口产品审核,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根据财库[2007]119号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6、本次采购货物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示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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