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校区扩建二期图文信息中心大楼地下室光伏电源系统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新校区扩建二期图文信息中心大楼地下室光伏电源系统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原江苏省南通商贸高等职业学校)新校区扩建二期图文信息中心大楼地下室光伏电源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 标 文 件
标段编号:NTS****************01
(资格后审)
招 标 人: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7 年 2 月17日
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
编制人(组长签字):
日 期: 2017 年2 月 17 日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17 年2月17日
南通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1.1.2招标人名称: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先生 电话: ****-********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跃龙南路28号跃龙楼四楼
联系人:姜海燕
电话:****-********
传真:****-********
1.1.4项目名称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原江苏省南通商贸高等职业学校)新校区扩建二期图文信息中心大楼地下室光伏电源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1.2.1资金来源自筹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原江苏省南通商贸高等职业学校)新校区扩建二期图文信息中心大楼地下室光伏电源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针对信息中心屋顶设计20KW光伏发电及建设光伏电站的采购、安装、调试、与信息中心地下室配电所并网、检验、试运行、验收、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及图纸。
1.3.2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总工期30日历天(具体按招标人所发出的供货通知要求的时间内设计制作及完成安装调试,且不影响主体工程验收。)
1.3.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工地现场
1.3.4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1、制造商投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内需包含有光伏电站)(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还需同时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内需包含有光伏电站)(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同一品牌产品只允许授权一家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3、制造商投标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4、制造商为投标单位的需提供光伏组件产品通过CQC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质检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代理商为投标单位的需提供制造商光伏组件产品通过CQC认证及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质检报告(均为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人近三年(自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往前推算时间为准,业绩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提供单项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的光伏电站采购及安装业绩,需提供光伏工程施工合同(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6、投标人在南通地区有售后维修点(提供证明材料(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厂家代维协议等,列明维修点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承诺书)。
7、投标企业近一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报名单位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注明:以上为代理商投标提供需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的制造商公章均为红色原件章。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9.1踏勘现场各投标人自行踏勘
2.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至时间2017年2月20日17:00时前将疑问及澄清要求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指定的专用邮箱(ntcjzb@126.com)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无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无
3.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文件、商务标文件四部分组成,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须知3.5条
3.1.3须提交核验的原件材料详见招标公告及投标须知3.5.1
3.2.2投标报价要求低于招标控制价
3.2.3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控制价为:126万元
3.3.1投标有效期 45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汇票(须提供原件且字迹清晰)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户名: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南通分行
账号: ****************8
投标保证金核查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字迹清晰,银行汇票原件单独提交,无须密封)递交给招标人代表查验。
备注: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及经南通市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受理处提交备案的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出,否则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3.7.4投标文件数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3.7.5投标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资格审查原件包、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商务标须分开装订、分别密封,在封袋加盖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要写明包件名称、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4.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收件人: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 2017年3月13日 9 时 30分
递交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五楼)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7年3月13日 9 时 30分
开标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五楼)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
6.1.1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7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6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政府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用语音系统自动通知。
8.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交纳,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货物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或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交货期或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于递交标书时同时递交,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人须知;
(2)评标办法;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货物需求;
(5)图纸;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文档方式发送至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专用邮箱:ntcjzb@126.com,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行业快讯”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直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关注该项目在网上发布的信息,应避免信息不完整而影响招投标。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南通工程建设信息网上行业快讯栏发布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直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关注该项目在网上发布的信息,同时应避免信息不完整而影响招投标。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作为附件的,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1.3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用于现场核验,否则不予认可。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图纸的全部内容。
⑴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数量按实际采购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按投标时所报单价。
⑵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26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将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视为无效投标。
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根据本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的要求,完成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上所列光伏电站工程的深化设计,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报有关执法部门监督、验收、发证,保修期内的修、配、换等服务,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必须包括的所有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总价的依据。
投标报价必须按招标文件所给的项目需求的要求进行报价,如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所给的要求进行报价或对项目需求的要求擅自作出改变的作废标处理。在本工程需要深化设计的地方,招标人将不再额外承担深化设计费用以及因深化设计而增加的工程费用,投标人应对需要深化设计的地方作出综合评估并将深化设计部分可能增加的所有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深化设计文件须经原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实施,须提供深化设计的说明、系统图、平面图等系列满足施工的设计文件,还须配合学校评到绿色一星建筑的星级。
中标单位制定的太阳能发电方案及施工图深化必须经同济设计院、绿色建筑设计咨询单位及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审核认可。
⑷投标报价应包括下列费用:
A、太阳能发电方案及施工图深化设计、设备的成本、利润、税金(进口设备还应包括关税)、开办费、技术措施费、机械进出场费、材料价格涨跌等各类市场及政策性调整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B、按投标人的标准包装,但应考虑到防漏、防潮、防震、防盗和可能会发生的野蛮装卸等长途运输及多次装卸之需要的包装费用。
C、运杂费、装卸费及运输保险费。
D、安装调试费及检测费、3年免费保修期内的维修保养价格(含备品、备件)等须单列,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E、按常规应当包括的或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实际应发生的所必须包含的其他费用。
F、上交总包单位管理费3%以及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
⑸投标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投标人应按招标人项目需求的要求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价格的货物或者投标人在价格栏内填零(“0”)的货物,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货物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价格内。
⑹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报价一经确认,综合单价不做调整,结算时按综合单价乘以实际数量结算。
⑺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3.2.2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具体规定进行报价。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将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视为无效投标。
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按照前附表规定于本工程开标前(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投标保证金汇票(汇票原件且字迹清晰)递交给招标人代表查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投标单位名称。(帐户名: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帐号:****************8。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原则上采用银行汇票形式递交)。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及经南通市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受理处提交备案的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出,否则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
未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帐户备案的投标人请按有关规定在开标前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未办理投标保证金账户备案的投标人或虽已备案但企业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投标人,请按有关规定在开标前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未经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帐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作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3.4.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予以退还。
3.4.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一周内予以退还。
3.4.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4.4.1放弃中标项目的;
3.4.4.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4.4.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3.4.4.5经查实,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
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5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文件、商务标文件四部分组成,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3.5.1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
1)制造商投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内需包含有光伏电站)(副本)(原件);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还需同时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内需包含有光伏电站)(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同一品牌产品只允许授权一家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3)制造商投标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4)制造商为投标单位的需提供光伏组件产品通过CQC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质检报告原件。
代理商为投标单位的需提供制造商光伏组件产品通过CQC认证及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质检报告(均为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人近三年(自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往前推算时间为准,业绩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提供单项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的光伏电站采购及安装业绩,需提供光伏工程施工合同(提供原件);
6)投标人在南通地区有售后维修点(提供证明材料(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厂家代维协议等(原件),列明维修点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承诺书)。
7)投标企业近一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报名单位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注明:以上为代理商投标提供需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中的制造商公章均为红色原件章。
以上原件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编写材料目录,以便在开标时核查,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开标时带至开标现场:
3.5.2资格证明文件
1)制造商投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内需包含有光伏电站)(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还需同时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内需包含有光伏电站)(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同一品牌产品只允许授权一家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3)制造商投标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
4)制造商为投标单位的需提供光伏组件产品通过CQC认证复印件,同时提供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质检报告复印件。
代理商为投标单位的需提供制造商光伏组件产品通过CQC认证及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质检报告(均为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人近三年(自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往前推算时间为准,业绩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提供单项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的光伏电站采购及安装业绩,需提供光伏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6)投标人在南通地区有售后维修点(提供证明材料(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复印件),厂家代维协议等,列明维修点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承诺书原件)。
7)投标企业近一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报名单位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注明:以上为代理商投标提供需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的制造商公章均为红色原件章。
3.5.3技术标文件
1、太阳能发电方案及施工图深化设计;
2、施工方案;
3、投标产品的设备技术性能;
4、制造商的技术实力;
5、投标人的售后服务和承诺;
6、制造商的综合实力;
7、投标人业绩。
注明:投标单位提交的技术标投标资料中的相关内容需编制目录及页码。
3.5.4商务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2);
(3)投标函(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3);
(4)投 标 分 项 报 价 表(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4)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7.3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4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5投标人应准备 壹 份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单独密封),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和商务标应各准备一式叁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密封: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商务标分开装订、分别密封,在封袋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标记:分别清楚地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包件名称。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2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4 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
4.4.1未按本章第4.1.款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委托人当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当场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确认投标人是否派相关人员到场;
(3)宣布相关参会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当众开标、唱标,并记录在案;
(6)相关参会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如投标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加盖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7)投标人名称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8)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
(9)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招标文件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
(10)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1)投标文件的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2)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13)与招标文件提供的货物(设备)清单中的清单数量不相同的;
(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7)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8)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
(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0)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1)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7.评标结果公示
7.1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与招标公告相同的发布媒介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在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合同授予
8.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不超过3个。
8.2 中标人公告及中标通知
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将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在与招标公告相同的发布媒介上予以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8.3 履约保证金
8.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8.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4 签订合同
8.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10. 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被确认中标的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 [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缴纳方式:现金。
第二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委托人当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当场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一、评标程序
投标人资格审查—技术标评标—商务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下表所列《资格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技术标、商务标的评标。
资格审查标准
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1、制造商投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内需包含有光伏电站)(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还需同时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内需包含有光伏电站)(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2代理商提供产品制造商唯一授权委托书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同一品牌产品只允许授权一家供应商 参与本项目投标)。 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同一品牌产品只允许授权一家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提供制造商获得相关认证证书及光伏组件产品产品质检报告 ?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光伏组件产品通过CQC认证,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质检
?制造商投标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制造商为投标单位的需提供光伏组件产品通过CQC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质检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为投标单位的需提供制造商光伏组件产品通过CQC认证及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质检报告(均为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
4投标人在南通市区有售后维修点及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1)在南通市区有售后维修点,厂家代维协议等,列明维修点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2)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1)投标人提供在南通市区有售后维修点(提供证明材料提供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厂家代维协议等,列明维修点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
(2)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承诺书)。
5投标人的业绩投标人近三年(自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往前推算时间为准,业绩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提供单项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的光伏电站采购及安装业绩,需提供光伏工程施工合同。投标人近三年(自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往前推算时间为准,业绩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提供单项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的光伏电站采购及安装业绩,需提供光伏工程施工合同(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6投标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企业近一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近一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投标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江苏企业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注明: 1、以上为代理商投标提供需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的制造商公章均为红色原件章。
2、以上如法人名称和法人代表姓名发生变化,请提供相关证明;证书如遇年检,请提供相关证明。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上述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按照表中要求同时提供相关原件备查。
五、技术标评审(70分)
当技术标评委为5人(含5人)以上的,技术分是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均算而成。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序号评分项目
分值评审内容备注
1太阳能发电方案及施工图深化设计
25分(1)根据投标人的深化设计图纸深度评委进行横向比较打分评审,得分0-10分; (2)根据投标人的深化设计对原方案的优化程度,对满足外观优化设计、人性化设计、制作工艺先进性、维修经济便利性及质量稳定性(含防破坏、防褪色、防锈蚀、防冲刷等)等项目的优化设计进行评审,得分:优11分-15分,良6分-10分;一般1分-5分,差0分。须提供深化设计的说明、系统图、平面图等系列满足施工的设计文件。
2施工方案7分①总体概述:光伏电站安装施工顺序及方案 ( 1分)
②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1.5分)
③工程的完整施工方案及安装的质量保证措施 (1.5分)
④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 ( 1分)
⑤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 1分)
⑥与土建、水电安装等施工单位的配合 (1分)
3投标产品的设备技术性能20评委根据本次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明确的所有产品的性能、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的适合性打分,投标文件须具有详细的技术参数配置描述,且技术指标必须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最高得20分。请投标单位提供深化设计后产品详细的技术参数配置描述。且技术指标必须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
4制造商的技术实力3分1.制造商企业资质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证书;(3分); 1、制造商投标须提供企业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2、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企业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5投标人的售后服务和承诺4分1、售后服务及承诺,免费质保4年的得1分;免费质保5年2分;
2、根据配件供应价格优惠高低在0-2分之间评定。(得分分为5档:0、0.5、1.0、1.5、2.0),投标单位提供光伏电站易损件报价表,表格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格式)1、投标人的承诺函;2、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供价格优惠报价表。
6制造商的综合实力5投标人提供制造商为中国工商总局颁发的中国驰名商标、中国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CCC国家强制性产品论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相关认证。(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5分)1、制造商投标须提供个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各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7投标人业绩6投标人近三年(自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往前推算时间为准,业绩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提供单项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本工程光伏电站采购及安装业绩,需提供光伏工程施工合同,每有一个可得2分;(本项最高可得6分且同一工程不累计计分)。投标人需同时提供类似本工程的光伏电站采购及安装业绩施工合同。
特别提醒:1、技术标评分标准中要求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方提供相关原件报告及证书打分,请各投标人开标时带至现场备查,若未能及时提供,后果自行承担。
2、评委对照投标文件,根据实际情况打分,评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六、商务标评审(30分)
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确定评标基准价:
所有有效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并以此算术平均值确定为评标基准价A1。
所有有效报价与A1相比较:等于A1的得25分;报价每高出1%,得分相应扣减0.5分;报价每低出1%,得分相应增加0.5分,最多加5分,加足分后每再下浮1%扣1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推荐技术标得分和商务标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总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得分及报价均相同时,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人。
八、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办法重新评标,也可以重新招标。
九、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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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原江苏省南通商贸高等职业学校)新校区扩建二期图文信息中心大楼地下室光伏电源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甲 方: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 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原江苏省南通商贸高等职业学校)新校区扩建二期图文信息中心大楼地下室光伏电源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事宜,于 年 月 日签订本承揽合同。
一、承包范围及价格
1.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原江苏省南通商贸高等职业学校)新校区扩建二期图文信息中心大楼地下室光伏电源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设备的深化设计、采购、供应、运输(含保险、装车和上下力资)安装及其伴随服务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产生的所有费用;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项目需求及图纸;
2、本项目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
(小写¥: 元) 。
3、甲方可根据工程本身和日后经营使用的需要对本合同中的设备材料的具体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予以适当的调整,并按调整情况和相应合同单价调整合同总价;乙方不得要求任何额外费用、供货期的索赔。
4、该合同价款(包括综合单价及合价)是指中标单位负责为完成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原江苏省南通商贸高等职业学校)新校区扩建二期图文信息中心大楼地下室光伏电源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达到运行条件所需的一切费用,即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拟招标设备材料的加工制造、配套及辅助设备、随机提供的备品备件费及专用工具费、安装费、图纸深化费、技术服务费、运输(含包装运输及保险、送货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的上、下力资等)、土方工程(包括开挖、回填且必须满足运行条件需要)、临时工程、环境保护、直接和间接成本、材料损耗、劳务、现场施工围栏、竣工面的清理、垃圾清运、成品保护以及各种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加固围护、保险费、现场抽检费用(包含因抽检不合格更换至合格产品的所有费用)、各种检测费、检验费、送检费、售后服务、深化设计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利润、不可预见费、税金、保修及其它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上述费用均由投标人纳入投标报价的单价和合价中。(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中标后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货物配置要求的变更,则合同价应相应地调整,但投标时的综合单价不变。投标报价应为提供所采购设备到工地现场并开具建安发票或增值税发票的完税价格,本项目的总承包管理费3%,一并列入本项目的报价范围内。
二、合同主要条款
1、条文(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双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由招标应付给投标人的价格。
(3)“货物”系指投标人根据合同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它技术资料及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投标人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以及配合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其它类似的义务。
(5)“招标人”系指购买货物的单位。本合同招标人系指: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投标人”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实体。本合同成交方。
(7)“现场”系指合同项下货物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
(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9)“原产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10)“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是指合同任何一方因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遭致的各种损害,还包括守约一方为减轻损害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
2、技术规范及技术资料
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偏离情况说明(如果被招标人接受的话)相一致。
2.2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3投标人提供设备的技术资料应包括产品合格证、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到。
2.4 如果招标人确认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投标人将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招标人。
3、工期要求
3.1 中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签发的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服务,具体还需服从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工程建设进度的要求。
4、质量要求
4.1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国家“合格”标准,招标人要求本工程确保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4.2 非招标人原因,质量整改所发生的费用不予增加。
4.3质量管理:承包人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质量标准、验收规范等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监理单位的检查。若发生工序、检验批件等验收不符合质量目标要求的,每发生一次接受发包人以每次5000元的经济处罚,相关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另外承包人在执行上述要求的同时,并不免除在限期内整改到位、继续履行其他合同条款的义务,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及造价均不给予补偿,若未按照发包人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赶工,所发生的费用(第三方代为实施的综合单价按承包人投标时的综合单价的1.5倍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发生的为准)由中标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中标人工程款项中扣除。拒绝执行上述条款的,建设单位有权清退中标单位,已完工作量不予结算,同时由此造成的损失均有中标单位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2%工程结算价)
4.4为确保工程质量,本工程已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建设监理。具体负责质量、工期、投资的控制及相关单位关系的协调、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承包人必须按有关规定,自觉配合,接受监理,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把关,如发现不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承包人应立即整改,否则发包人将追究承包人的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5成品保护按相关要求执行,工程施工不得随意破坏已施工完成成品,如破坏需及时按原状修复,否则由发包方另行按排施工队伍修复,修复费用按照原相关单位投标报价的1.5倍价格直接从工程款项中扣减给修复的施工队伍;
4.6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提供的同济设计院施工图纸方案、绿色建筑设计咨询公司要求,进行深化设计施工,达到原设计的意图和功能,并达到绿色一星标准的要求,除发包人要求变更外,承包人未按上述要求施工,发包人将对承包人按投标单价的2倍进行处罚,在结算中予以扣除;设备材料、规格、数量等必须按图实施,如发包方需要调整工程内容时,承包人在接到书面通知后,必须按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施工,且不得有任何理由拖延工期,承包人确保竣工验收必须一次性验收合格,如承包人未按设计图纸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其工期不予顺延,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4.7 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提高投资经济效益,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可对本工程设计不合理的部分做优化设计,但优化方案和价格均需征得发包人同意和认可;专业工程必须通过专项验收。专项验收的组织有总包单位负责,并必须征得总监的同意。
4.8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承包人做全套竣工图伍份交发包人存档;
4.9所有设备材料及配件,必须是优质品,要求有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和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所有设备材料进场前由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组织验收,根据当地商检局或有关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其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承包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本保证条款下的索赔。在施工过程中为防止中标人出现以劣充优、以次充好、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发包人和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承包人的材料存在“以劣充优、以次充好、贴牌”等情况,第一次招标人按相应材料市场价的2倍扣除承包人工程款进行处罚(如已施工的须立即无条件返工,由此增加的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第二次招标人按相应材料市场价的3倍扣除承包人工程款进行处罚(如已施工的须立即无条件返工,由此增加的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依此类推,若累计出现三次此类情况,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清退中标单位,已完合格工作量按50%结算。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投标人在材料报价时须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实际情况予以报价。
4.10中标人采购的设备材料,中标人应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招标文件约定、技术标准及相关规范等采购符合上述要求的设备材料。并向招标人提供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及现场抽样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对材料质量负责,材料在出厂前48小时中标人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随机决定是否去材料生产厂家现场提货。如不符合质量及技术标准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运出施工场地,并立即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若已使用,由中标人负责返工并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确保达到要求的质量目标。因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由此延误的工期一律不予顺延。
5、乙方为货物提供终身技术服务。
5.1故障排除:乙方实行12小时响应,确保24小时维修制度,确保甲方设备正常运转。如乙方未能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时间及维修制度执行,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赶工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以实际发生费用的1.5倍结算,直接从中标人工程款中扣除。中标人拒绝执行上述条款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其质保金;
5.2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承诺中对第四章合同格式第5.1条作出承诺,如未作出承诺或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5.3 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限为3年。
5.4 由于货物的质量原因而产生的问题,包括经济的和法律的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5.5 设备验收合格后,要为甲方作设备的操作培训,直至甲方操作、修理人员能独立操作使用此项设备。
6、材料设备供应
6.1 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甲供(甲控)的材料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组织采购,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所采购的品牌应符合投标报价清单、设备系统调整方案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人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向发包人提供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及现场抽样报告等证明材料,对材料质量负责。如不符合质量及相关规定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6.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6.3甲控材料(如果有)均由发包人认可品牌和价格,竣工结算执行发包人认可的价格。
6.4 发包人甲供的设备材料,请投标人报价时充分考虑中标后应负责验收质量、数量、保管等所增加费用,如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承包人保管甲供材料的情况,发包人将视实际发生情况,在结算时对甲供材料的现场保管费按甲供材料总价的1%计取。
6.5 对甲控的材料(如果有),承包人应至少提前30天提请发包人进行市场调查,由发包人负责招标或询价确定甲供材料的品牌、价格及供应商,承包人负责按发包人要求采购及质量把关,确保材料无质量问题。甲控材料在发包人定价的基础上另增加5% 的费用(包建筑税差、采保费、管理费、利润、财务费用等所有涉及的一切费用),中标后此百分比不调整(不再另计取其它一切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时上述“甲控材料”的价格由发包人签证认可,而且只调整“甲控材料”的价差及其对应的税金(税率为11%)。
6.6 材料采用甲供的,承包人应提前30天向发包人提供所需材料计划,包括: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和发包人共同清点,由承包人接收,其材料的质量由承包人把关,发包人按约定支付有关费用。
7、工程款支付方式
7.1工程施工结束并通过相关管理单位验收合格后,可按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和专业工程暂估价及其税金)的30%付款。项目变更减少的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付款,增加工程量变更、签证部分在审计结论出具之前暂不付款;在有资质的咨询审核后(或一审),按审定价的60%支付。
7.2余款(留足5%的质保金、扣除违约金等)待政府审计结束后支付。对未出政府审计报告但已出具政府核定单的按核定价的80%付款,核定单出具两年以上仍未出具审计报告的可按核定价的95%付款。对已出审计报告的可按审计决算价的95%付款;5%的质保金待质保期满经验收合格后结清。
以上付款均不计任何利息和相关费用。
8、 检验及验收
8.1 在竣工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有关配置情况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等有关配置情况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8.2 设备运抵现场后,发包方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等有关配置情况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等有关配置情况有与合同不符之处,发包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发包方按检验标准和自己的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承包方提出更换。
8.3 如果货物的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等有关配置情况与合同不符,或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发包方将有权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8.4 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当地技术监督局或其他技术质量监督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错方支付。
8.5 验收期限由双方协商。
9、索赔
9.1 发包方有权根据发包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9.2 在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承包方对发包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承包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发包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证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发包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承包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发包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
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9.3 如果在发包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5天内,承包方未作辩论或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承包方接受。如承包方未能在发包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5天内或发包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发包方将从未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0、延期交货
10.1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规定的时间要求交货和提供服务。
10.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承包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0.3如果承包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违约损失赔偿或终止合同。
11、违约赔偿
11.1除合同规定外,如果承包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发包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发包方对承包方处以人民币1000元/天的处罚,并以合同总价的2%为限。如果承包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发包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2 纠纷解决
12.1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向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 违约终止合同
13.1 发包方在承包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
(1) 承包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发包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完成工程调试并交付发包方验收;
(2) 如果承包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承包方在收到发包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5天内,或经发包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发包方可向承包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3.2 在发包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发包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承包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承包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4 包装
14.1全部货物的外包装必须采用防漏、防潮、防震、防锈、防盗和防野蛮装卸等长途海/空和内陆运输及多次装卸之需要,并具有明显的起吊装置和其他标记。
14.2包装箱内外都必须附有详细的装箱单。
14.3包装箱内除装箱单、所装设备及必要的包装填充物外,不允许有任何动植物等其它杂物,由于这些杂物所引起的麻烦概由承包方负责解决。
14.4备品备件请单独包装成箱,并明显标记出“备件箱”字样。
15 运输与保管
15.1货物运至安装地点,卸货、吊运、存放及保管概由承包方的安装单位负责;运输及保管费用已包括在安装费中。
16 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承包方应做到
16.1.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发包方,使发包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急需的备件等;
16.2.在停止生产后,如发包方要求,免费向发包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17 本合同应为完整设备及功能的提供
17.1对于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及承包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中所承诺提供的功能,承包方应无条件提供,由于设计及其他原因所造成的额外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由于发包方要求删除的部分及功能,承包方应予以在合同总价中扣除该部分的价格。
18.工程转包、分包
18.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8.2如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限令改正,否则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承包人并负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从到期的工程款中扣除。
19.工程竣工结算
19.1工程结算总价=中标综合单价×实际供货合格数量+变更工程价款,但中标时的综合单价结算时不予调整,结算时工程数量按实际供应并经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和监理等单位和审计等单位验收合格(符合本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等要求)的数量进行结算。
19.2 设计变更及合同约定调整的调整办法:
1)在投标报价书中有相同报价的,执行报价表中的单价;
2)在投标报价书中有类似报价的,参照报价书中的类似报价执行;
3)在投标报价书中没有相同或类似报价的,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依如下计价程序提出,经发包人和南通市审计局审计人员审核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19.3所有变更须经建设单位和监理等单位均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变更的工程量签证均须建设单位、承包人和监理等单位签字后方可生效,未经确认的工程量建设单位有权不予结算。
19.4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如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漏项、漏计等,承包人无权要求任何补偿。
19.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中标人应提交工程结算资料,要求资料齐全,计算准确,要求与审计差距不得超出5%,若中标人的结算与最终审计超出5%,本工程审计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0、合同风险
20.1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总报价,竣工结算时除本合同约定外中标时的综合单价一律不予调整。
20.2如需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补充合同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0.3 本招标文件中的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执行或者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再进行具体的约定。
21.合同生效及其它
21.1本合同一式七份,以中文书写,双方各执三份,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存档一份。
21.2如需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补充合同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1.3 本招标文件中的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执行或者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再进行具体的约定。
22. 安全施工
22.1 本工程必须确保安全,在施工承包范围内,若发生安全问题,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
22.2 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招标人和行业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如承包方未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因承包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力而引起的第三方事故,其责任应由承包方承担,由承包方追究责任方的责任。
22.3 工地必须达到现行南通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的考核标准的要求(如三宝四口、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封闭管理、场容场貌等),经检查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每次处以5000元的罚款。
23、基本要求
23.1承包方应在签订合同后一周内向发包方/监理单位提供二份施工组织设计,发包方/监理对所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审批和调整并不能免除承包方对本工程合同的任何责任。承包方在发货/取得其他承包商的配合/其他申请均需提前以书面提出以取得批准。
23.2 图纸
承包方须详细阅读图纸,应运用有关的专业知识理解和确定所需的设计要求,并在无条件配合设计部门完善图纸,因图纸的不准确而引起改动的额外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
23.3 放线
承包方应为工程放线以取得一切所需的现场尺寸,并确保其准确性;除设计、监理单位另有决定,承包方应自费矫正一切因放线有误而引起的错误。
23.4防护工作
(1)承包方有责任保管/看护进场的设备、材料;
(2)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合约期间为所有由其提供、安装的设备、管件、使用的施工机械等提供适当的保护、包装或覆盖等处理,以免因建筑施工、恶劣天气、人为因素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的损坏,并有责任修复任何损坏和缺陷直至最终移交发包方;
(3)在工程施工期间,管件、管道等的一切管口均应适当地临时覆盖,以防异物堵塞。
23.5 对其他工种及设施的损坏
一切由承包方的工人、施工机械或在运输、安装过程中对其他工种的工程及邻近设施/管线等造成的损坏,均应由承包方自费修复及承担一切责任。
23.6 土建工程主体已完工,本工程具备了施工的承包方条件。
23.7 清除垃圾
无论在施工或缺陷保证期间,承包方须负责并及时将其产生的建筑垃圾清理出施工现场。
23.8 缺陷保修期及缺陷保修责任(免费维保期)
缺陷保修期由竣工证书所示实际竣工日期起 年。承包方应按承包合同条件负责保修任何可能在缺陷保修期内出现的任何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并在缺陷保修期满前,对所有空调再进行一次试验并修复任何缺陷方可获得缺陷保修竣工证书;承包方应进行完整的保修、例行检修记录;如果缺陷多次反复出现,承包方必须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直至最后纠正缺陷,承包方提供的相应保证将因此从纠正日期起顺延一年(与上同),但保证期的延长不影响缺陷竣工证书和保证金的发放。如果是超出承包方的责任范围的疏忽、误操作等情况而导致的更换修正,应由承包方进行修理,其额外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
23.9 维修及指导手册
在全部安装工程完成和培训期开始前,承包方须提交中文版各种设备的说明书/操作说明、维修和指导手册提交业主批准;同时须提交完整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由监理单位/设计院批准,在得到批准后,应免费向发包方提供已按审批意见修改的五套蓝图和一套底图并装订成册。
在承包方申请竣工前应提前一个月向发包方提交供批准的两份手册和竣工资料/图纸,但允许某些在竣工或测试后提供的资料随后补充。
如果发包方不能满意地接受维修指导手册和竣工资料,工程将不会颁发竣工证书和支付相应进度款。
24. 合同修改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25.专利权
25.1 乙方应保护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25.2 本招标的设备应为完整的设备及所相关的功能,乙方应无条件提供,由于设计及其它原因所造成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甲方要求删除部分设备、功能及其服务,乙方应予在合同总价中扣除该部分的价格。甲方就部分设备及其功能作修改时,乙方应予以充分配合。
25.3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相应的技术规范作出调整,或设备的技术有了较大的更新,乙方应相应地更改所供设备的相应部件,所发生的费用应予以相应的增减。
26. 争议
26.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2)项解决:
(1)向南通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7.竣工验收和成品保护
27.1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之前所有设备及材料的自行保护。承包人不得擅自外运任何置于工地现场或周转场地的设备及材料,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28.保修
28.1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设备备用系统、安全性能测试(包括保密措施)、系统维护升级、操作人员培训等因素,承包人并承担提供包括上述要求相关的费用。
29.其它
29.1承包人自行协调解决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地方矛盾,投标人可到工地踏勘,充分了解现场施工工作面的情况及现有总包单位不能提供的垂直运输、用电、用水、住房(办公及宿舍)等(只提供用源、水源),充分了解场地道路、材料仓库等其他情况,充分考虑与相关专业工程如土建、安装等其他工种配合所增加的工作量情况等相关费用、充分踏勘现场后现场可能会发生的开槽及修复的费用并将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29.2本工程价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实行专款专用。
29.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安全和文明施工,如造成各种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一切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和经济赔偿,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9.4承包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施工情况做好竣工图的编制工作,确保竣工图纸的质量。
29.5 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人员一致,同时常驻现场进行管理, 发包方将使用指纹机进行考核,如确有原因不能到施工现场,须取得发包方同意,如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调换的,无条件退场,发包方没收履约保证金,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29.6 承包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每周至少有六天,每天不少于7小时在工程现场,不经发包方或监理同意擅自离岗的,项目经理每次处以5000元/次罚款,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每次处以2000元/人罚款。罚款在支付进度款直接扣除。
29.7 承包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准时出席监理例会,未取得发包方和监理同意不参加会议者,项目经理一次罚款5000元,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一次2000元。
29.8 承包方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应及时报批,工程实施过程中按批准的进度计划执行,在工程施工期间发包方和监理会对工程是否按进度计划实施进行抽查,发现工程不按进度计划实施,对承包方处以5000元/次罚款。
29.9 承包方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监理和发包方要求其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的处以5000元/次罚款。
29.10 工程上使用材料均应是合格材料,如抽查发现一次质量问题,对承包方处以5000元的罚款,不合格材料全部清退出场,责任自负。
29.11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因为发包方工程款不到位而停工,如若发生,发包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同时发包方仍然保持对工程量调整的权利。
29.12 承包方应配合总承包方使工地必须达到现行南通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的考核标准的要求(如三宝四口、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封闭管理、场容场貌等),经检查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每次处以5000元的罚款。
29.13 承包方自行解决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交叉施工和各种矛盾(包括地方各项矛盾),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工期不顺延。
29.14 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9.15本合同为原总包合同的分包合同,须执行以下条款
(1)上交总包单位管理费3%;
(2)本工程税金为营改增后计税,取11%,(开票给总包单位)。
三、合同附件
1、设计图纸
2、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文件
甲 方(盖 章): 乙 方(盖 章):
单位名称: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户名称: 帐户名称:
帐号: 帐 号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备案部门(公章):
第四章 货物需求
一、货物一览表(详见另附图纸)。
二、本工程采用的设计规范和设计依据
2.1、建筑平面、总平面;其他相关专业提出的要求。
2.2、建设方所提供的设计任务委托书、设计要点、经批准的扩初设计文件、配电房管线资料等。
2.3、国家及省的有关规范、标准、规程:
建筑一体化光伏系统电气设计与施工 15D202-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与安装 10J908-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太阳光伏电源系统安装工程设计规范CECS : 8496(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太阳光伏电源系统安装工 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CECS : 8596(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光伏发电站并网验收规范 DB63/T 1208-2013(青海质量技术监督局)
户外太阳能光伏电源照明系统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DB63/T 811-2009(青海质量技术监督局)
民用建筑并网光伏发电应用技术规程 DB64/T 795-2012(宁夏质量技术监督局)
光伏阵列汇流箱技术规范 DB65/T 3462-2013(新疆质量技术监督局)
光伏并网逆变器技术规范 DB65/T 3463-2013(新疆质量技术监督局)
安装在既有建筑物上的光伏发电系统施工规范 DB65/T 3552-2013(新疆质量技术监督局)
分布式光伏逆变器技术条件 DB65/T 3568-2014(新疆质量技术监督局)
民用建筑太阳能应用技术规程(光伏发电系统分册)(附条文说明) DG/TJ 08-2004B-2008(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光伏发电站防雷技术规程 DL/T 1364-2014(国家能源局)
光伏发电并网逆变器技术规范NB/T 32004-2013(国家能源局)
光伏发电站电能质量检测技术规程NB/T 32006-2013(国家能源局)
光伏发电站功率预测系统技术要求NB/T 32011-2013(国家能源局)
光伏发电站防孤岛效应检测技术规程NB/T 32014-2013(国家能源局)
并网光伏发电监控系统技术规范NB/T 32016-2013(国家能源局)
太阳能光伏滴灌系统NB/T 32021-2014(国家能源局)
光伏发电站并网性能测试与评价方法NB/T 32026-2015(2015年9月1日实施)
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Q/GDW 617-2011(国家电网公司)
太阳能光伏系统防雷技术规范QX/T 263-2015(中国气象局)
晶体硅光伏(PV)方阵I-V特性的现场测量 GB/T 18210-2000(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面用光伏(PV)发电系统 概述和导则 GB/T 18479-200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 GB/T 19939-2005(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GB/T 19964-201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光伏(PV)系统电网接口特性 GB/T 20046-2006(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光伏(PV)组件安全鉴定 第1部分:结构要求 GB/T 20047.1-2006(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光伏系统性能监测 测量、数据交换和分析导则 GB/T 20513-2006
光伏系统功率调节器效率测量程序 GB/T 20514-2006
太阳光伏能源系统术语 GB/T 2297-1989
太阳能光伏照明装置总技术规范 GB 24460-2009
独立光伏(PV)系统的特性参数GB/T 28866-2012
独立光伏系统 技术规范GB/T 29196-2012
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GB/T 29319-2012
光伏电站太阳跟踪系统技术要求GB/T 29320-2012
光伏发电站无功补偿技术规范GB/T 29321-2012
地面用光伏组件密封材料 硅橡胶密封剂GB/T 29595-2013
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检测规程GB/T 30152-2013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网检测规程 GB/T 31365-2015(2015年9月1日实施)
光伏发电站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B/T 31366-2015
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GB 50794-2012
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795-2012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 50796-2012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 50797-2012
光伏发电接入配电网设计规范GB/T 50865-2013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设计规范GB/T 50866-2013
三、工程概况
3.1、本项目为江苏商贸职业学院,现欲对信息中心屋顶布置光伏发电并网。
四、光伏发电要求
4.1、设计20KW光伏发电。
4.2、与信息中心地下室配电所并网。
五、光伏系统
5.1.晶硅太阳能光伏组件(单晶硅、多晶硅)
单晶硅太阳能光伏组件全光照面积的光电转换效率>16.0%,多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组件全光照面积的光电转换效率>15.5%。
使用寿命不低于25年,功率质保不少于25年,且必须为线性功率质保,投标文件中提供质保说明书。
其它技术性能要求:
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组件分别按照GB/T9535和GB/T18911以及GB/T20047标准要求,通过国家批准认证机构的认证,关键部件和原材料(电池片、封装材料、玻璃面板、背板材料、焊接材料、接线盒和接线端子等)型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应与认证产品一致。
太阳能光伏组件功率偏差为0~+5公差。
连接盒采用满足IEC标准的电气连接,采用工业防水耐温快速接插,防紫外线阻燃电缆。
太阳能光伏组件的每片电池与互连条排列整齐,太阳能光伏组件的框架整洁无腐蚀斑点。
工作温度范围为-40℃~+85℃,初始功率(出厂前)不低于太阳能光伏组件标称功率。
太阳能光伏组件表面统一地方粘贴产品标签,标签上注明产品商标、规格、型号、产品参数等应清晰便于追溯。
产品包装符合相应国标要求,外包装坚固,内部对太阳能光伏组件有牢靠的加固措施及防撞措施。
5.2.光伏支架基础
(1)固定支架系统包含从斜梁托架至光伏电池板下部铝合金之间的支撑结构。材质为铝合金或热浸锌钢材,采用热浸镀锌防锈处理,热浸镀锌满足《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13912-2002中规定。
(2)镀锌厚度检测:镀锌层厚度按照《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实验方法》提供方法进行检测。
(3)光伏组件固定式支架的设计风荷载应按照GB50009中当地基本风压和历年最大风速两项综合考虑取大值来定。
(4)为保证防腐质量满足25年工程使用周期及工程进度,所有构件均需在工厂内生产,现场组装支架系统。构件之间的连接全部为螺栓连接,不允许现场焊接。且投标人须提供可靠的杆件之间的连接方式并得到招标人认可。
5.3.并网逆变器和mppt控制器
本项目中并网逆变器和mppt控制器应使用国际国内知名品牌
5.4.直流汇流箱及交流配电箱:
电气元件应使用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具备国内3C认证的产品;
其它技术性能要求:
室外使用的柜体必须达到IP65的防护等级,屋内使用的盘柜需达到IP20以上的防护标准;
盘柜需采用冷扎钢板制作,钢板的厚度≥1.5mm,内部结构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保证元器件安装后及操作时无摇晃、不变形;
柜面需经过静电喷塑处理,内部全部的金属结构都需经过防腐处理,以具备防腐、美观的性能;
柜内元器件安装走线应整齐、可靠、合理布置,电器间绝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进出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大电流、一般端子、弱电端子间需要有隔离保护,并且预留一定的端子余量。
系统盘柜内应该针对接入的设备及线路,拥有明显的断点器件,能够确保检修时能够逐级断开系统。
5.5.系统管理与监控
本项目中系统监控管理由中标方提供,中标方需配合业主安装调试及维护。
5.6.防雷系统及连接电缆
太阳能系统的防雷设计,应满足雷电防护分区、分级确定的防雷等级要求。各连接点的连接电阻应小于10欧姆。接地网的制作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太阳能光伏电池作为建筑一部分,本身要具备很好的防雷措施,能够与建筑物的防雷带有很明显的防雷连接点;
在逆变器、交流汇流处,都应该有分级别的防雷防浪涌保护模块,保护相关的电气设备和线路。
连接电缆共有直流和交流两大类:
直流侧电缆要以减少线损并防止外界干扰的原则选型,选用双绝缘防紫外线阻燃铜芯电缆,电缆性能符合GB/T18950-2003性能测试的要求;
交流侧需要考虑敷设的形式和安全来选择,采用铜芯阻燃电缆;
直流侧的电缆连接需采用光伏专用连接器与太阳能光伏太阳能光伏组件连接。
六、电气安装要求
直流部分的线路损耗应控制在5%以内。
配线线槽在建筑物上的布置应美观,与整个建筑协调一致,布线应隐蔽,从底部不能明显的看到线缆。各方阵的线缆便于连接,并有足够的强度,线缆连接附件应防水、抗老化。
系统配线应符合电力配线安装标准,所有的线缆连接都有方便的入口,方便日常维护与更换。
投标人需熟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申请及验收流程,在中标后协助采购人完成该光伏发电项目的供电局验收、发改委备案以及光伏补贴的申请,保证采购人就该光伏发电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并获取光伏补贴。其余要求详见设计图纸,本项目按设计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组织验收。
本项目的所有产品质保期限为:3年
本项目的售后服务要求:投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内12小时响应,确保24小时维修完成,确保甲方设备及时、正常运转。
七、材料设备清单
序号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
1太阳能组件多晶硅250w~350W组件1项
2并网逆变器20kw1台
3数据采集器WIFI1台
4光伏监控系统手机app1项
5组件的物流费用1项
6光伏支架及安装附件热寖渡锌1项
7支架物流费用1项
8防雷地线及地网系统扁铜编织渡锡;扁铁圆钢1项
9PE工程塑料管,铝塑管及附件¢32mm1项
10光伏连接器MC41项
11负荷开光+熔断器1台
12交流开关及隔离开关C32及rt18-32s10个
13交流电缆WDZBYJY-1KW-5*161项
14交流配电箱800*1800*45001台
15汇流箱320*250*1652台
16光伏电缆6 mm21项
17动力电缆线1项
18浪涌流保护器DC1000V 20KA6台
19技工41项
20力工61项
21支架砼块C30砼块1项
22施工工具扳手,万用表,mc4压线钳、扎带等1项
23其他辅助材料1项
24专业技术培训费光伏应用2项
25调试费2项
26运输费(包含垂直运输费用)运输成本(叉车,吊车,脚手架)1项
27设计深化费用1项
备注
合计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封面) 工程
(正/副本)
投标文件
(技术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技术标材料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技术标的评审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附件:
光伏电站工程易损件报价表
序号主要配件
名称规格市场价 (单位/元)后期维护
优惠价 (单位/元)备注
1厂家原装与投标产品一致
2厂家原装与投标产品一致
3厂家原装与投标产品一致
4厂家原装与投标产品一致
5厂家原装与投标产品一致
6
7厂家原装与投标产品一致
8
9厂家原装与投标产品一致
10
11厂家原装
注:质保期内免费维修,质保期外仅收取配件成本费。
评标委员会根据此表格配件供应价格优惠高低在0-2分之间评定。(得分分为5档:0、0.5、1.0、1.5、2.0)。
注明:投标单位提交的技术标投标资料中的相关内容需编制目录及页码。
第二部分
(封面) 工程
(正/副本)
投标文件
(商务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供应、保修
(项目名称),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
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法人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称)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公司盖章: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 投 标 函
致:
1、根据已收到的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原江苏省南通商贸高等职业学校)新校区扩建二期图文信息中心大楼地下室光伏电源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的总价,按上述招标文件的条件承包上述货物的深化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检测、领证、 年免费保修期维保、售后服务等所有内容。
2、本次投标,我方将派出 (项目负责人姓名)作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签定后将服从招标人安排,并根据土建进程合理安排时间,不延误贵方整个工程进度时间。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我方愿意履行自己在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
6、我方完全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章第四十四条款之规定,不以任何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探听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7、我方承诺,与招标人没有任何经济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投 标 分 项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万元
序
号光伏发电系统主材
(1)配套及辅助设备、材料价格
(2)随机提供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3)包装、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4)安装费
(5)售后服务费(6)深化 设计
(7)其它费用(资料、培训等)
(8)价格合计
(9)
合 计
说明:一、价格合计(9)=(1)+(2)+(3)+(4)+(5)+(6)+(7)+(8);二、供货范围及服务的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未要求的供货及安装服务投标人报价的,计算评标价格时将不予扣除;三、其它费用应包括(但不少于)如下费用:招标综合服务费、税收、利润、总承包单位收取的现场保管费、开票税差、不可预见费(应充分考虑所有风险、责任等)等所有费用。四、图纸深化费单独计费。
投标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工程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一、投标人一般情况
1企业名称:
2总部地址:
3当地代表处地址:
4电话:联系人:
5传真:电子邮箱:
6注册地:注册年份(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7公司资格声明: (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8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
9主营范围
1.
2.
3.
4.
…
…
10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
11作为分包商经历年数
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近三年销售营业额数据表
投标人名称:
近三年销售营业额
财 务 年 度营 业 额(单位)备 注
第一年(应明确公元纪年)
第二年(应明确公元纪年)
第三年(应明确公元纪年)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近三年已完购销项目及正在履行的购销项目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序号项目名称咨询单位合同金额(万元)验收质量标准验收日期
1
2
3
4
5
…
注:目前正在履行的购销项目,不填“验收质量标准” 和“验收日期”两栏。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财务状况表
一、开户银行情况
开户银行名称:
地址:
电话:联系人及职务:
传真:电传:
二、近三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
财务状况
(单位)近三年(应分别明确公元纪年)
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
1.总资产
2.流动资产
3.总负债
4.流动负债
5.税前利润
6.税后利润
注:为达到本项目现金流量需要提出的信贷计划(投标人在其他合同上投入的资金不在此范围内)
信贷来源信贷金额(单位)
1
2
3
4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五、类似购销项目经验
投标人名称:
1合同号:
合同名称:
合同供货地址:
2购货方名称:
3购货方地址(请详细说明购货方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与投标人所申请的合同相类似的项目性质和特点:
(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项目合同内容)
5合同身份(注明其中之一)
□独立承包人 □分包人 □联合体成员
6合同总价:
7合同授予时间;
8完成时间:
9合同约定时间:
10其他要求:(如售后服务等)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六、制造商的资格声明
1 名称及其他情况
制造厂名称:
地址: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主管部门:
企业性质:
职员人数:
一般工人:
技术人员: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
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流动资金:
长期负债:
短期负债: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2 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他情况
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他情况:
工厂名称地址生产的项目年生产能力职工人数
本制造厂不生产,而须从其他制造厂购买的主要零部件:
制造厂的名称和地址主要零部件名称
3 制造厂生产此投标货物的历史(年数)
4 近三年该货物销售给境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名称和地址境内销售项目
境外销售额:
5 近三年的年营业额
年份境内境外总额
6 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部件名称供应商
7 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银行名称地址
8 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日期: 年 月 日制造厂名称: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的职务: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公章: 电子信箱:
七、其他资料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二章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标准》要求提供材料,不应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附有公司简介等宣传性材料。
第七章 图纸资料(另附)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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