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置业观河华府电子对讲门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天山置业观河华府电子对讲门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天山置业观河华府电子对讲门工程
(二次)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南通市中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7 年 2月 17日
招标文件备案表
编制人(组长签字):
日 期: 2017年 2月 17日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17年 2月17日
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1.1.2招标人名称:南通市中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通富北路69-66
联系人:高帅峰
电话: 138*****600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工农路6号华丽大厦1002室
联系人:杭丽娟
电话:****-********
1.1.4项目名称天山置业观河华府电子对讲门工程
1.2.1资金来源自筹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电子单元对讲门的制作及安装,总面积约为620㎡,具体按现场实量门洞口尺寸计算为准。
1.3.2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35日历天(具体按招标人所发出的供货通知要求)
1.3.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工地现场
1.3.4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9.1踏勘现场各投标人自行踏勘
2.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至时间2017年2月21日17:00时前将疑问及澄清要求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指定的专用邮箱(130*****299@163.com">130*****299@163.com)
3.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文件三部分组成,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须知3.5条
3.1.3须提交核验的原件材料详见招标公告及3.5.1
3.2.2投标报价要求低于招标控制价
3.2.3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控制价为:1700元/㎡
3.3.1投标有效期 45 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银行汇票)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3.7.4投标文件数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3.7.5投标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资格审查材料、商务标须分开装订、分别密封,在封袋加盖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4.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收件人:江苏省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2017年3月10日9时30分
递交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五楼)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7年3月10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五楼)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
6.1.1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5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 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政府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用语音系统自动通知。
8.3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交纳,金额为合同总款(面积暂按620㎡计算)的10%,
备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委托人当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当场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当场出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无须密封,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货物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或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交货期或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于递交标书时同时递交,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人须知;
(2)评标办法;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货物需求;
(5)图纸;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文档方式发送至江苏省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130*****299@163.com">130*****299@163.com,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行业快讯”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南通工程建设信息网上行业快讯栏发布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直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关注该项目在网上发布的信息,同时应避免信息不完整而影响招投标。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作为附件的,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1.3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用于现场核验,否则不予认可。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投标报价包含材料及制作费、包装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货物运输费、装卸费、保险、相关辅助材料费、产品检测及抽检费、人员培训费、安装费、油漆费(含人工)、售后服务费、相关税费以及运输、装卸、安装过程中的损坏、与总包的相关配合费用、每户三把的钥匙费等所有费用由报价人承担。,即项目履行到项目执行结束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
(2)投标采用固定单价报价,单价不以数量变化调整。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价格的货物或者投标人在价格栏内填零(“0”)的货物,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货物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价格内。
(3)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单价不做调整,结算时按单价乘以实际数量结算(具体按现场实量门洞口尺寸计算为准)。
(4)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3.2.2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具体规定进行报价。
3.2.3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或等于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本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规定于本工程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投标保证金汇票(汇票原件且打印字迹清晰)递交给招标人代表查验,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投标单位名称。(帐户名: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帐号:****************8。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形式递交)。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及经南通市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受理处提交备案的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出,否则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
未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帐户备案的投标人请按有关规定在开标前至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437室办理相关手续。
未经备案的基本帐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一律不予接受。
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特别提醒:敬请各投标人在办理保证金银行汇款手续时,在相关汇出凭证上注明所投工程名称便于核对。
3.4.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一周内予以退还。
3.4.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一周内予以退还。
3.4.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4.4.1放弃中标项目的;
3.4.4.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4.4.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3.4.4经查实,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
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5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文件三部分组成,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3.5.1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
(1)①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②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
(3)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县)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证明出具日期必须是本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以上原件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
3.5.2资格审查文件
(1)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格式详见第六章)。
(3)①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②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还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同时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的复印件。
(4)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5)投标人在南通地区长期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配备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资质和专业服务人员名单。
(6)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
(7)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县)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证明出具日期必须是本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上述(3)至(5)、(7)所需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5.3商务标文件
(1)投标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2)重要材料清单一览表(格式详见第五章)。
(3)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明细表(格式详见第五章)。
(4)相关服务承诺及优惠措施等(格式详见第五章)。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7.3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4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5投标人应准备 壹 份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单独密封),资格审查资料和商务标应各准备一式肆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密封: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资格审查材料、商务标分开装订、分别密封,在封袋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标记:分别清楚地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2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4 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
4.4.1未按本章第4.1.款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确认投标人是否派相关人员到场;
(3)宣布相关参会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当众开标、唱标,并记录在案;
(6)相关参会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如投标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加盖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7)投标人名称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8)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
(9)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招标文件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
(10)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1)投标文件的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2)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13)与招标文件提供的货物(设备)清单中的清单数量不相同的;
(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7)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8)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
(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0)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1)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7.评标结果公示
7.1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与招标公告相同的发布媒介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在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合同授予
8.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不超过3个。
8.2 中标人公告及中标通知
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将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在与招标公告相同的发布媒介上予以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8.3 履约保证金
8.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8.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4 签订合同
8.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10. 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评标办法
一、开标现场要求:
(1)每个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由授权代理人当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亲自投标的应出具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2)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开标。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二、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一)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下表所列《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1)资格审查标准
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1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2授权委托书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3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供货、安装、售后服务能力和维修资格①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②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还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必须包括防盗门或安全门的生产或销售)
4唯一授权投标申请人如为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授权委托书。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授权委托书
5所投产品ISO9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条件。所投产品ISO9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具有提供招标范围内所有货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的能力投标人在南通地区长期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配备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资质和专业服务人员名单。1、提供在南通地区的专业售后服务机构地址及电话。
2、提供专业服务人员名单。
7承诺书详见第六章(格式详见第六章)
8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县)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证明出具日期必须是本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县)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证明出具日期必须是本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备注:
①若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提供资格审查材料虚假,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同时投标保证金一律没收,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②上述(3)~(6)、(8)项须提供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其代理的制造商的相关资料只需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制造商公章) ,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上述序号1、2、7须提供原件,且所有的原件均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副本中可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③上述(1)~(8)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 ,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商务标的评审。
(2)商务标评审(100分)
2.1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商务标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2.2商务标评审方法及相关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时抽取。
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分,评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
方法一:
(1)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2)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①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7人时,A=有效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少于7人时,A=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则:评标基准价=A×K1
K1的取值范围为97%、97.5%、98%;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抽取确定。
(3)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1分,每下浮1%扣0.6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方法二:
(1)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2)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次低价
(3)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1分,每下浮1%扣0.6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
①若投标报价不同,则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
②若投标报价相同,则由投标人按照投标签到顺序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四、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五、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评标委员会。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招标人(或称甲方):
中标人(或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一、合同的标的物
1.1甲方向乙方采购标的物,具体的品种、规格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1.2 乙方对提供的标的物应当拥有完整的物权,并且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二、合同价格与支付
2.1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人民币 元/㎡,报价包含材料及制作费、包装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货物运输费、装卸费、保险、相关辅助材料费、产品检测及抽检费、人员培训费、安装费、油漆费(含人工)、售后服务费、相关税费以及运输、装卸、安装过程中的损坏、与总包的相关配合费用、每户三把的钥匙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即项目履行到项目执行结束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具体按现场实量门洞口尺寸计算为准。
2.2付款方式:
货到现场安装完毕后付总货款的50%(交钥匙),配合交房后付总货款的15%,综合验收合格壹年后的一周内付总货款的30%,余5%的保修金待质保期满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为两年。
2.3 乙方按期交货后向甲方结算货款时须提供下列单据:质量保证书及随产品附带的所有有关资料、甲方盖章签收后的运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
2.4支付(结算)方式:由甲方通知乙方提交相关发票办理支付手续,支付(结算)中心在各项手续、票据齐全的情况下完成对外支付。
三、质量保证
3.1乙方应保证所有商品必须原厂全新,具有相关质保证书,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参数的要求。验收过程中发现有产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乙方规定的期限内将不合格产品更换为合格产品,否则使用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2报价产品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3.3乙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版权等。否则,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4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3.5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货物的运输及安装的安全,并承担货物的运输及安装过程中产生的风险。
3.6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应质量要求。
3.7安防验收时能提供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楼宇对讲门、防盗门的检验报告》,必须保证验收通过。
四、标的物的交付
4.1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4.2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4.3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4.4产品设备交货、安装调试服务
4.4.1产品设备交付:
① 交货地点:产品设备送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
② 货物装卸、运输涉及到的保险,其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4.4.2产品设备交付及安装调试服务日期:双方签订合同并生效之日起
35天内完成全部产品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并服从甲方的进度安排。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4.4.3乙方发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前应先告知甲方。
4.4.4全部货物的外包装必须采用防漏、防潮、防震、防锈、防盗和考虑到可能会发生的野蛮装卸等长途运输及多次装卸之需要。如因乙方包装不当以及其它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乙方负一切责任。
4.5 交货及安装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五、伴随服务
5.1 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服务:
5.1.1 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
5.1.2 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需的工具;
5.1.3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的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1.4 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
5.2 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六、标的物的检验和验收
甲方有权在产品制造过程中进行中期验收和交付后抽样检测,如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中止合同,验收合格,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验收不合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扣完为止。
七、售后服务
7.1乙方应提供2 年的免费维修承诺,维修人员须在接到维修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维修完毕。不能兑现质保承诺的,甲方将扣除质保金,并由区相关部门酌情进行信誉度处罚。
7.2质保内免费提供设备的维修维护,包括非人为因素发生的设备修理、更换的费用。过质保期后应提供上门维修,维修费用只收取零部件成本费。
7.3所有货品应有乙方免费按时送达指定地点,并安装调配好。交货地点另行通知。
八、安全生产
施工(运输、安装)过程中乙方须派专职安全员做好现场安全防范监督工作,并对乙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双方责任
9.1 甲方责任
9.1.1甲方为乙方提供有关便利的施工条件、
9.2 乙方责任
9.2.1 乙方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 1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9.2.2 乙方逾期交货的 ,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每天5% 的数额,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9.2.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及监理现场指挥和安排。
9.2.4乙方施工过程中用水、用电费用自理。
8.2.5乙方负责做好地方群众工作,如有需要甲方负责出面协调。
十、不可抗力
10.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0.2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一、索赔
11.1 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1.2 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1.2.1 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11.2.2 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
11.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且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11.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十二、履约保证金
12.1乙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了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甲方凭乙方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12.2由于乙方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甲方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甲方亦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3.1 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3.2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3.2.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3.2.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3.2.3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3.3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四、合同的生效及备案
本合同自 承包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且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 生效。
十五、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附则
16.1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招标人、中标单位各两份,南通市工程交易中心一份。
16.2 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16.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成交通知书、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6.4 未尽事宜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或甲方): 中标单位(或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备案方: 年 月 日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楼宇门配置:
1、用材为304不锈钢(框料1.5mm厚、面材1.2mm厚),不锈钢拉丝;
2、窗花采用304不锈钢花枝;
3、铰链采用超强301轴承铰链(每樘门8套);
4、锁具采用宏泰灵性电子锁(与智能化单位对接线路),对讲盒尺寸、位置待中标后与智能化单位对接,每户3把钥匙(共2138户)。
5、拉手采用1.2mm厚直管拉手;
6、玻璃为5mm“台玻”原片钢化;
7、分隔形式见附图,具体尺寸待中标后现场实量(按现场实量门洞口尺寸为准)。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卖方在保修期内负责免费维修,人为故意或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三、其它事项:
1、本次招标产品为成品楼寓对讲电控防盗安全门,需符合GA/T72-2013标准,投标单位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资质;
2、安防验收时能提供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楼宇对讲门、防盗门的检验报告》,必须保证验收通过;
3、投标报价包含材料及制作费、包装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货物运输费、装卸费、保险、相关辅助材料费、产品检测及抽检费、人员培训费、安装费、油漆费(含人工)、售后服务费、相关税费以及运输、装卸、安装过程中的损坏、与总包的相关配合费用等所有费用由报价人承担。,即项目履行到项目执行结束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报价不得高于1700元/㎡(总面积约为620㎡,具体按现场实量门洞口尺寸计算为准);
4、工期要求:中标后一周内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35天内货到现场安装,如因卖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卖方承担;
5、安全责任:施工(运输、安装)过程中卖方须派专职安全员做好现场安全防范监督工作,并对己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工程
投标文件
(商务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 标 函
致:
(一)根据贵方天山置业观河华府电子对讲门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的固定单价,,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报价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供货通知后 天内送货到工地,并完成制作安装。
(三)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
(四)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同意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
(六)贵单位的施工报价要求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报价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重要材料清单一览表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生产厂家
1
2
3
4
5
6……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式,可根据实际报价的明细需要自行添加。
附件三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明细表
序号备品备件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生产厂家
1
2
3
4
5
6……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相关服务承诺及优惠措施
优惠措施
售后服务内容
承诺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售后服务承诺及优惠措施:
投标文件中需有明确《售后服务承诺及优惠措施》
1.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
2.本批招标项目要求中标人对所有产品提供验收合格后两年期的质量保证保修服务,所需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第六章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天山置业观河华府电子对讲门工程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 (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一、投标人一般情况
1企业名称:
2总部地址:
3当地代表处地址:
4电话:联系人:
5传真:电子邮箱:
6注册地:注册年份(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7公司资格声明: (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8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
9主营范围
1.
2.
3.
4.
…
…
10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
11作为分包商经历年数
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财务状况表
一、开户银行情况
开户银行名称:
地址:
电话:联系人及职务:
传真:电传:
二、近三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
财务状况
(单位)近三年(应分别明确公元纪年)
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
1.总资产
2.流动资产
3.总负债
4.流动负债
5.税前利润
6.税后利润
注:1、投标人请附最近三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2、为达到本项目现金流量需要提出的信贷计划(投标人在其他合同上投入的资金不在此范围内)
信贷来源信贷金额(单位)
1
2
3
4
注:投标人应提供财务资料,以证明其已达到资格审查的要求。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类似购销项目经验
投标人名称:
1合同号:
合同名称:
合同供货地址:
2购货方名称:
3购货方地址(请详细说明购货方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与投标人所申请的合同相类似的项目性质和特点:
(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项目合同内容)
5合同身份(注明其中之一)
□独立承包人 □分包人 □联合体成员
6合同总价:
7合同授予时间;
8完成时间:
9合同约定时间:
10其他要求:(如售后服务等)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报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法人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代理人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 (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六、承诺书
: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 (项目名称)的投标过程中,做如下承诺:
1、我方保证提交的投标文件真实、可信。资格审查文件中所有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所有内容(含有关附件)均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如有重大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则招标人将上报有关部门,并记不良记录。
2、我单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如有,我公司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3、我单位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如有,我公司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4、对违反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我单位愿负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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