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2017年-2019年电力直接交易项目招标公告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2017年-2019年电力直接交易项目招标公告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2017年-2019年电力直接交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2017年-2019年电力直接交易项目;
采购编号:东轨公〔2017〕1号
招标内容:委托售电公司代理采购人电力直接交易事宜
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为36个月。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告,公告期自2017年2月22日至2017年2月28日,五个工作日。
三、合格的投标人: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在广东省电力交易中心公布目录内完成注册和备案的售电公司。(提供省经信委公布的目录名单复印件并标注企业代码)
6)投标人在自2012年以来有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由招标人视情节判断是否取消入围资格,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备注: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刘小姐,电话:****-********
注: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3)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址及事宜:
投标截止时间:待定
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待定
递交投标文件事宜:所有投标人都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金额:¥180000元。
注明: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电汇形式缴交,投标供应商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提交保证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付至业主的账户上。
收款单位: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汇款或转账的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
联系人:何小姐,电话0769- ********
(各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在用途栏上写明项目名称。)
递交投标文件现场不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或提交金额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六、相关重要事项:
1.报名及领取电子标书时间、地点
报名及领取电子标书时间:2017年22日至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领取电子标书地点:东莞市茶山镇茶山北路东城车辆段综合楼A454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88175384
2.澄清问题截止时间:
2017年3月6日下午17:30截止,之后招标人不再接收各投标单位的问题澄清。
3.开标时间、地点及事宜:
开标时间:待定。
开标地点:待定。
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
采购人联系人:刘小姐或裘先生,电话:88175384或********;
联系地址:东莞市新城市中心区稻花路1号;邮编:52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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